4月26日下午,清华大学在主楼接待厅隆重举行仪式,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第一任首席法官李国能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李国能先生及夫人李胡慕瑛女士,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贾春旺,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司长黄柳权,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冯巍,北京团市委书记常宇等出席仪式。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原校长、校务委员会名誉主任王大中出席授予仪式。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港澳台办负责人和法学院师生、各界来宾100多人参加了这个活动。
仪式开始之前,陈吉宁与贾春旺、李国能等进行了会谈,介绍了清华大学的国际人才培养举措和最新科研成果。仪式上播放了关于李国能先生自1995年以来与清华大学交往的短片。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介绍了李国能先生的学术成就及其在贯彻实施“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加强香港司法界与内地交流等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还特别介绍了他自1995年以来对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以及提高内地法学教育质量所付出的巨大努力。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贺克斌教授宣读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授予李国能名誉博士学位的通知》。
图为校长陈吉宁为李国能颁发名誉博士学位证书。记者 智斐 摄
李国能先生身着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服,头戴博士帽。陈吉宁校长、王振民院长等清华教授身着清华大学教授学位服。陈吉宁校长为李国能先生庄严地颁发清华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证书。接着,陈校长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他代表清华大学向李国能博士表示衷心祝贺和感谢。他说,李国能博士作为香港终审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担任这一重要职务十三年之久,为香港法律和司法系统的运作乃至整个香港社会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和作用。他期许李国能博士在今后的岁月中,继续关心和支持清华法学院和清华大学的各项工作,积极促进清华大学与香港特区和国际大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家培养世界一流的法律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与此同时,清华大学法学院要以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聚力人才培养,突出发展重点,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为中国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思想、理论和人才贡献。
图为颁发名誉博士学位证书后与会嘉宾合影。记者 智斐 摄
李国能博士发表了致谢词和演讲。他说,能够成为清华大学这所卓越学府的荣誉毕业生,感到无比自豪,将永远珍而重之,他对清华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尽管很多大学授予他很多荣誉头衔,包括今年6月牛津大学也会授予他名誉法学博士学位,但是今天清华大学授予的名誉博士绝对与众不同。他深情地回忆了与清华大学的深厚渊源,特别是自1995年以来他与清华大学18年的交往和交情,与清华历任校领导和法学院师生美好的交流历史,还细述了很多感人的片段和细节。他对清华大学法学院恢复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高度肯定,特别在国际排名中能够跻身世界50强,难能可贵。他表示未来将以荣誉校友的身份为促进清华法学院与清华大学的发展做出进一步的努力。他在演讲中还特别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以及法律专业学生对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所担负的重大责任。他对清华法学院同学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诚挚的建议:在全球一体化时代,面对未来挑战,青年学生必须拥有足以应付世界瞬息万变的知识和专业才能,包括思考能力、批判性分析的能力和高逻辑性的论证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等,养成保持终身学习的习惯,培养创造力和革新精神,培养坚强的性格,为社会和人类进步做出贡献。李国能博士的精彩演讲受到与会者的强烈反响,大家给予他热烈的掌声。他还愉快地与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回答了他们提出的问题。
图为李国能博士致辞。记者 智斐 摄
李国能博士生于香港,祖籍广东鹤山。曾在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学习,后到英国学习,考入康桥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1970年获英国大律师执业资格。1973年成为香港执业大律师。1988年成为御用(资深)大律师。1982年8月任香港地方法院暂委法官。1986年8月任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1989年任大学及理工学院资助委员会主席、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委员。1991年6月任高等法院暂委大法官。1992年10月任行政局议员。他还历任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香港赛马会董事,土地发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岭南学院校董、圣保罗男女中学校董会副主席。获得CBE勋衔,2001年获香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6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2008年获颁香港最高荣誉大紫荆勋章。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至2010年8月卸任。现任香港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主席。在他的领导下,建设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构,建构了“一国两制”下香港新的司法理论和原则,为维护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与公正,为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图为仪式现场。记者 智斐 摄
李国能与清华大学渊源深厚,清华大学法学院自1995年恢复之初即得到他的鼎力支持。1996年,他偕同香港法界贤达共同发起成立“清华大学法律系之友慈善信托基金”并担任主席至今,筹集巨额款项建设了法学院大楼和图书馆,为法学院师生提供了优质的教学、研究环境和资源,为法学院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