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北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3年4月22日,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华夏时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永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先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20周年纪念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隆重召开。来自全国金融监管部门、司法界、金融机构、学界、企业界、传媒行业的两百多余位领导、著名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旨在纪念国务院颁布实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周年,全面回顾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的伟大成就和经验,深入讨论和分析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平静和困难,理性思考和展望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的未来道路和趋向,并同时庆祝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成立五周年。
  出席本次论坛的领导主要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女士、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以及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其他领导,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筱清教授等。此外,与会嘉宾还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司法界、金融业界、媒体界和学界的领导和代表,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夏建亭、中国证券登记计算公司副总经理刘肃毅、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俞飞教授。
  论坛分为上下午两场共七个单元。上午进行第一、二单元的开幕式及主旨演讲,下午围绕“《股票条例》20周年: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与伟大成就”、“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投资者保护”、“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四个主题展开第三至六单元的分组讨论,最后进行本次论坛闭幕式并进行征文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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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守文教授主持。他首先代表主办方对各位与会代表表示感谢和欢迎。接下来,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中国法学会周成奎教授分别发表致辞。吴志攀教授讨论了中国股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投资结构、收益的关系问题,提到如今尚没有成熟有效的理论来正确解释我国的证券市场,我国学者仍然需要探索符合中国实践的经验和规律。随后,江平教授致辞,江老指出目前证券民事责任滞后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何处理中国证券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如何优先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道难题,基于此,他提出了行政和解制度和建立赔偿基金制度的建设性意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先生指出目前广大居民投资渠道狭窄、货币不断贬值,提升中国股市的信心对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意义巨大,应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中国证券行业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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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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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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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


  在主旨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的演讲围绕投资者信心需要完善的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主题展开。他指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心不足是导致投资者选择离场的最主要原因。证券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诉讼政策考量是重要问题,奚院长同意取消对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同时强调要有相应制度设计来防止滥诉。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先生向大会汇报了证监会对证券法效果评估的工作报告,归纳出证券法亟待修改的十个主要问题,并一一做了深入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宋丽萍总经理在随后的发言中再次强调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性,指出股东平等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形式平等,而是相对实质的平等,不能笼统禁止股东之间所有不平等待遇。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只是恢复到其应有的状态,而不是对其权利的再扩大,也不是对大股东歧视性待遇,这才是股东平等的实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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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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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黄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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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宋丽萍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程合红、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刘肃毅、中国社科院俞飞教授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夏建亭分别发表了主旨演讲,程合红先生报告了证监会将证券法列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务会年度立法计划、5年立法规划的建议,分享了证监会法律部收集的对《证券法》共十四个方面的修订建议。水皮先生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尽如人意的根源在于市场建立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为主的基础上,同时,证券监管中行政权力过大、干预过多。刘肃毅先生倡议《证券法》修订中,在应对如何处理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上应采取积极进取的修改策略,处理好与物权法、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关系。俞飞教授在演讲中以实例论证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源在于融资成本过高。夏建亭先生回顾了我国证券法制的发展历史,对如何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出了宝贵建议。最后,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教授在演讲中提议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金融变化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建立功能性监管机制,在立法体系重构的同时,证券法学界也应致力于建立新兴的金融服务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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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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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法学会会长郭锋


  午餐过后,大会进入了更为热烈的分组讨论环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刘肃毅先生和四川省社科院周友苏教授主持第三单元“《股票条例》20周年: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与伟大成就”的主题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山西国信集团总裁张广慧、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岱松、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洋围绕《证券法》发展、实施和修订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发言。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深圳证券交易所稽核审计部总监彭文革、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盛学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总监李明良,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沙玲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会议第四单元“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蔡奕研究员、中信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吴建伟共同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法律部总监牛文婕、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蒋学跃、东略投资董事长林卫东、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杨为乔就证券法制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发表了看法。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强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傅穹、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文、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峰为评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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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宋晓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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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燕


  中国证监会宣传部的李佩霞女士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剑峰法官共同主持第五单元“投资者保护”环节的讨论。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付彦、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周伦军代表交易所和司法界向大会交流了对投资者保护问题的认识。学者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邢会强、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东、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老师杜晶则从界定及保护金融消费者、建立金融法院、建立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等方面建言建议。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彭真明,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于莹,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云亮,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陈胜处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洪艳蓉分别作出精彩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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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 付彦


  会议第六单元“提升全球竞争力: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全部由域外证券法领域的杰出学者和业界人士开讲。第四组讨论的议题是提升全球竞争力: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日本早稻田大学上村达男教授介绍了日本金融市场二战之后发展情况,并指出中国和日本的问题与美国的问题不同,在发展证券市场的时候不应当盲目跟从。美国康奈尔大学的Charles K. Whitehead教授讨论的是资本市场中交易的形式和实质的问题,并引申出监管者和法院应当如何平衡。德国Bucerius Law School的 Veil教授展望了欧洲证券监管的融合前景,但原则上欧盟还会保留国家层面的监管权,允许欧盟成员国之间存在竞争。日本青山学院大学土桥正教授从日本在金融危机后制定的金融商品交易法角度解读了投资者保护的方式与途径。国立台湾大学王文宇教授认为,在台湾建立T股市场对于台湾和大陆而言都会是绝好的发展机会。来自美国的William Uchimoto律师简要介绍了美国资本市场的不同层次、中国公司赴美上市采取的主要手段及其原因。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和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刘冠伦进行了简短评议,本环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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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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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


  论坛闭幕式上,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代表会议筹办方对与会老前辈、兄弟学科著名学者和与会代表出席会议、参与研讨表示衷心感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筱清教授宣布获奖论文名单,共一等奖一篇、二等奖两篇,三等奖论文、优秀奖九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安生做大会总结,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教授致闭幕词,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文/周淳 周游 夏戴乐 欧阳泽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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