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签署检校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3-04-13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4月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南京召开检校合作座谈会,并签订了检校合作协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明,副检察长邵建东、方晓林等领导,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副院长胡锦光教授,李学军教授、邢海宝教授、李岸曰、路磊等出席座谈会和签约仪式。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明主持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我院林嘉书记兼副院长首先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发展情况,重点就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作了介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承平介绍了江苏省检查研究情况,培训教育处处长陆军介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我院胡锦光副院长介绍了人大法学院与各级司法实务部门开展合作的情况和教育培训工作。

韩大元院长指出,人大法学院重视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致力于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我院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是在新的背景下签署的,合作应该更具开放理念。希望今后学者和检察官共同开展合作,加强在检察制度等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人大法学院愿意将国际化成果和经验与检察机关分享,开展具有特色的合作项目。同时,韩院长建议以此为契机,落实协议内容,将每年的计划细化,加强交流合作。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加强联系,共同搭建理论与实务平台,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大力提升合作效果,努力实现双赢发展。

方晓林副检察长与我院龙翼飞副院长分别代表江苏省检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署了检校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协议包括深化人员交流、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检察官培训、开展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合作、信息共享等内容,旨在进一步增强江苏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提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努力实现双赢发展。

人大法学院近年来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签订全面合作协议,通过共建教学和法律实务交流与实践平台,资源与信息共享,人员挂职与互派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合作共建,履行了法学院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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