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13-04-10 来源:法大新闻网  作者:佚名

中国政法大学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48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在昌平校区主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张桂林教授、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周志荣教授,及教务处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仪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学锋一行来访,向政法大学捐赠了专程送来的审判案例卷宗复印副本。

张桂林在协议签署仪式上发表讲话。她代表学校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感谢,感谢刘学锋院长带来的真诚和热情,感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程从祖国的大西南赴京签署共建协议和捐赠案例卷宗。泸州市历史悠久,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据有重要的地位,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也有独特的地位,中国政法大学和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协议,不仅是过去合作友谊的证明,更是进一步全面合作的开端。

张桂林感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刘学锋院长对于中国政法大学西部基层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她指出,2012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批准,同时建设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三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其中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就是专门培养面向西部基层的卓越法律人才。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近期学校加快了西部基层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致力于推动和落实高校——实务部门合作的共建机制和培养模式。其中,建立检察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和审判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的西部基层案例卷宗专柜,是核心工作内容之一。此次来自四川泸州中院的案例卷宗,将进一步充实该专柜内容,其将与之前的千余套专柜案例卷宗一起,专门服务于西部基层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此次法大与泸州中院的共建合作,在合作内容上着眼于强化西部基层型法律人才基地的建设工作,优化培养流程和工艺,全面提升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在和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协议之后,检察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和审判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中的西部基层案例卷宗专柜所存放的案卷数量将超过2000套,标志着法大西部基层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中的基础资料积累工作进展顺利,已经能够满足学生培养的日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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