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建议稿(草案)”专家座谈会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3-04-03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  作者:佚名

2013年3月29日,中国法学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建议稿(草案)”专家座谈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春生、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清华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景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宪忠、北京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向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中国政法大学陈雷博士等应邀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周成奎副会长主持,研究部方向主任、李存捧副主任、办公室综合处高付超处长及建议稿(草案)文件起草小组部分成员等列席会议。
首先,周成奎副会长向专家们简要介绍了中国法学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建议稿(草案)”的积极意义、前期准备、总体思路和形成过程。张春生副主任就建议稿(草案)的主要特点、内容体例等做了说明。随后,各位专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发表了各自的见解。其中,刘剑文教授提出,财税法与民生息息相关,在下一个五年立法建议中,应该对完善财税立法有所侧重,尤其是建议全国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王保树教授提出,立法规划应该着眼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近几年来,在商法领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建议在建议稿(草案)第15项的表述中,以修改公司法为重点。孔庆江教授随后对该条中涉及外商投资的部分发表了意见。孙宪忠研究员提出,希望今后的立法机关和立法任务更多的重视修改法律,坚持法律原则,同时也对制定民法典等提出了具体建议。应松年教授着重对宪法实施监督、政府组织机构、行政法律修改等提出了意见,认为应该明确各级政府的编制规模,将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一起修改,要加强各级人大的立法职责。徐向华教授提出,建议稿(草案)的标题可以突出“重点领域”,提出的立法建议要清晰简洁、详略得当,要强调立法前的项目评估等,并建议立法学研究会就立法制度进行专门研究。陈雷博士就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司法改革成果的立法转化、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立法中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等发表了意见。
在征询了各位专家的意见之后,周会长说,感谢各位专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我们将参考专家们的意见,把稿子改好,尽快地报送全国人大。
座谈会后,周会长召集文件起草小组成员,总结专家们提出的意见,拟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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