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4 来源: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会党字[2011]2号),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及时补充部分急需的职位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中国法学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人,详见《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可在中国法学会网、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法学创新网、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网以及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发起成员单位,包括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国警察网、中国普法网、正义网、中国法院网、北大法律信息网、清华大学法学院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中国政法大学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网等网站上下载,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种岗位。
 (二)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14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邮箱反馈至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邮箱名为:renshibu@chinalaw.org.cn
  邮件标题一律为“报考单位+姓名 +毕业院校”。例: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王某某 中国人民大学。
 (三)审查筛选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审查筛选。按一个岗位最多1:15的比例,筛选出参加进入统一笔试人员名单。
  2013年4月16日前,报考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进入参加统一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安排
 (一)统一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为2013年4月20日,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地点、注意事项等与名单一起公布。
  统一笔试委托国家有关资质单位进行,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各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具体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及考务事宜由各事业单位负责。
  各事业单位专业考试试题报学会人事部门备案。
 (三)面试
  依据统一笔试和专业考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规定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可在5月上旬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于5月份统一组织。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将与《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进行比对)、所在学校及单位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及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面试。
 (四)公布综合成绩
  按统一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设置专业考试的,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考试占综合成绩的2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
  综合成绩于面试和专业考试结束后在上述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考察由各事业单位组成2 人以上考察组自行组织。必要时,学会人事部门派员共同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入职体检由学会统一组织,由学会医务室承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述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为外地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维贵
  咨询电话:(010)66518531
  监督电话:(010)66176395

  附件(点击下载):
 (一)《2013年度中 国 法 学 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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