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路径,向全国博士生提供高水准学术交流平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决定主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博士生学术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执行承办,《人大法律评论》编委会、明德法学博士生论坛秘书处协办,定于2013年11月9-10日在京举行。为确保论坛实现预期目标,并为有关部门提供切合实际的决策参考,特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文选题
本次征文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为鼓励全国博士生开阔研究视野和提高创新能力,本次征文不作具体学科限制、不提供具体参考选题,但作者所提交论文须密切结合我国当前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础理论、现有法律制度的完善、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的问题、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问题。
二、投稿须知
1. 作者必须是在读博士生(含2013年9月入学者),但不限于法学博士生。欢迎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专业博士生投稿。欢迎个人单独署名,接受必要的有实质合作关系的联合署名,但联合署名作者须均为在读博士生。
2. 作者所投稿件应当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篇幅须控制在8000-12000字之间(含脚注字数),注释规范参照《人大法律评论》(附件I)。提交的论文,力求做到选题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 本次征稿采匿名评审办法。作者不得在稿件内容中明示或者暗示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作品参评资格。有关个人身份信息,请通过“作者信息登记表”(附件II)向组委会提供。
4. 征文与作者信息登记表请以附件形式发至boshiluntan@163.com,邮件主题为“学科+姓名+论文题目”(如“民商法+张三+论《人格权法》的立法体例”)。投稿论文稿件名称与作者信息登记表名称均与邮件主题相同,均以“学科+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5. 凡不符合选题范围、字数要求的论文、已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奖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
6. 征文截止时期:
三、评审与奖励
1. 组委会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通过初评、终评择优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论文。
2. 本次论坛设置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36名。组委会将邀请获奖论文的作者出席论坛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或奖品。
3. 组委会不向参会代表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免费住宿(北京地区作者除外)、伙食补贴、免费学术资料等。参会代表来自西部地区的,组委会负责报销其硬卧或者动车二等座往返火车票;其他地区的参会代表自行负担来京和离京的交通费。
4. 获一、二、三等奖论文将由《人大法律评论》结集出版,免费赠送全体参会人员,并寄送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研究机构。
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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