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2013年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13年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机关服务中心招聘4名
1、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检察事业,安心机关服务保障工作;
(3)身体健康;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须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
2、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
(1)办公室管理岗位1名,行政管理或中文专业(有较强文字功底的优先);
(2)行政处行政管理岗位1名,行政管理专业;
(3)保卫处监控设备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物业管理处机电设备管理岗位1名,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专业。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招聘10名(教学岗位4名,管理岗位6名)
1、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教学岗位的,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本科或硕士须为法学专业;报考管理岗位的,除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岗位要求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外,其他岗位均须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报考管理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6)须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
2、教学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条件
(1)法理学或法律史专业1名;
(2)行政法学或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研究方向)专业1名;
(3)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专业1名;
(4)刑法学(犯罪学研究方向)专业1名。
3、管理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条件
(1)法学专业1名;
(2)会计学专业1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名,本科须为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
(4)安全保卫岗位2名,法学专业。
(三)检察日报社招聘3名(编辑记者岗位2名,财务岗位1名)
1、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
(5)须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
2、编辑记者岗位专业条件
新闻、中文、法律专业,热爱传媒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策划报道能力,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优先。
3、财务岗位专业条件
财会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财务工作经历优先。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3年5月20日10时至5月23日18时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www.spp.gov.cn)通知公告栏内的报名系统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对报名人员,招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初审,高检院政治部负责进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于2013年5月27日前在高检院门户网和正义网上发布。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低于5:1的,可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资格确认及准考证办理
2013年5月下旬,发布笔试公告。办理准考证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
笔试于2013年6月上旬进行。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名考生与报考岗位数5:1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确定面试人选。2013年6月中旬发布面试公告,举行面试。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低于上述最低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体检和考察、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考察人选。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可以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并发布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告。
2013年6月下旬开始对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高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
2013年7月,与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10-65209535、944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邮政编码:100726
(二)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6520991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26
(三)国家检察官学院
联系电话:010-61719206、9256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人事工作部
邮政编码:102206
(四)检察日报社
联系电话:010-68630093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邮政编码:100144
五、其他
资格审查、考试相关事宜以及其他相关通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www.spp.gov.cn)通知公告栏和正义网(www.jcrb.com)上发布,请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