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加强合作
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国法学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加强合作

会场全景

  中国法学创新网讯 5月14日上午10时,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中国法学会机关贵宾室会见了联合国驻华机构协调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罗黛琳女士一行,并就中国法学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加强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合作进行了热烈友好的商谈。

中国法学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加强合作  

陈冀平书记、罗黛琳女士会谈

  陈冀平指出,中国法学会诞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前,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这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中国法学会长期致力于围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此前,我会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实施“食品安全法律保障和监管”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通过举办论坛、征文、调研等形式,汇聚专家的智慧,形成了关于通过法治实现食品安全的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陈冀平表示,即将再次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中国劳教制度废止后的制度衔接研究”项目,非常及时也很有意义。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过去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对人权保障的进一步重视、《立法法》的出台、党和政府驾驭社会的能力增强,我们需要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改革,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使违法犯罪行为能受到追究,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中央对废止劳教制度已有了时间表。劳教制度停止使用后如何进行制度上的衔接,需要我们法学法律界抓紧研究,拿出有价值的建议。

  陈冀平强调,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法学会非常珍惜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愿意加强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法治领域的合作,在立足中国国情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功的经验,使我们各项制度得以建立和健全。

  罗黛琳女士表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深知并赞赏中国法学会在中国法治建设领域具有特殊的地位。在过去已经开展的食品安全项目中,双方有过非常成功的合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可以说是10多家中央部门参与的“中国—联合国—西班牙千年发展目标——儿童营养和食品安全联合项目”中最为出色的子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希望未来与中国法学会有更多更为成功的合作。

  罗黛琳女士指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尊重各个国家对政治制度的选择,不会强调某一制度是最优越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完全以所在国的需求为基点和导向,利用联合国的平台为所在国提供包括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的支持。中国政府决定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并且在后续制度安排上不再另行单独制定一部法律,是非常令人激动的决定。一项已经存在长达50多年的制度在停止使用后,如何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减少对社会的稳定和广大公民的安全的冲击,可能需要作出系统的规划。双方签署的“中国劳教制度废止后的制度衔接研究”项目,将争取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精神卫生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提出修改建议。

中国法学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加强合作

林中梁秘书长、白桦主任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随后,双方举行了“中国劳教制度废止后的制度衔接研究”项目的签字仪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国别主任白桦先生分别在协议上签字。该项目将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组织实施。

  中国法学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加强合作

合影留念

  参加会见的还有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主任谷昭民,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吕兴焕、副处长周杨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法治处处长谷青、项目助理肖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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