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 经会长会议研究,定于2013年9月28日—29日在沈阳市召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要研讨两大主题: 一是“经济法学重要范畴研究”。进一步加强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早已是学界的共识。经济法学范畴问题是经济法总论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本次会议拟将该理论问题作为主题之一,深化经济法学总论研究。 二是“经济转型、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完善”。目前,国家正在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和经济体制改革,这对于经济法的完善非常重要。在这一主题下,可以研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公平分配方面的经济法问题,也可以探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于经济法制度创新和完善的影响。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9月28日—29日。 会议地点:辽宁友谊宾馆 四、论文写作、提交与参会 1.论文必须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 2.论文提交时间:2013年9月1日-10日; 3.论文提交渠道:论文应当按时提交到辽宁大学法学院,电子邮件请发送至:faxuejingjifa2013@163.com 4.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挂钩。 5.无正式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承办单位将不予接待。 6.为方便交流,本届年会将印刷非正式论文集。论文集只编入通过遴选且篇幅不超过6000字的论文。论文遴选通过,但字数超过6000字又不愿意提交压缩版的,作者可以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另行提交5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编入论文集。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的篇幅可以不限,但要入选论文集须另行提交6000字以内的压缩版;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作者的出生年月。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辽宁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法学院 邮编:110136 联系人:马海天 电话:024-62602408,13998877266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13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