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至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倡议发起的“内地-澳门法治发展高峰论坛”、“内地—香港法治发展高峰论坛”先后在澳门、香港两地成功举办,论坛为三地法学学术界、法律实务界提供了交流平台,加强了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法治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4月25日,“内地-澳门法治发展高峰论坛2013──司法独立与司法职业”在澳门大学图书馆第II演讲厅举行,论坛由澳门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澳门律师公会协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央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研究室陈永浩主任、澳门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律师等出席会议。
韩大元院长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论坛的举办有助于内地和澳门的专家学者一起探讨司法独立、司法职业发展的问题,分享双方的经验,共同为内地和澳门法治发展作出努力。内地与澳门的学者和法律实务界代表共同探讨法治发展问题,有利于开展以问题为导向,跨学科、跨领域综合研究。
本届论坛主题为“司法独立与司法职业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朱景文教授首先做了“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主题报告,对中国法律工作者职业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化对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主题报告结束后,张志铭教授和范愉教授先后进行评议。
在接下来举行的论坛中,与会嘉宾就“司法独立与司法职业发展”这一主题展开研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就“法院在我国宪法实施中的功能”首先作了主题演讲,分析了法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功能、审判依据存在争议时的功能、缺乏法律依据时的功能等情况,并列举了大量的案例。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米万英在主题演讲中介绍了澳门检察制度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就“对十八大确立的司法改革含义的理解”作了主题演讲,分析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表明一要深入进行改革,二是改革要向体制方面推进。接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就“澳门产业结构转型下的劳工问题”作了主题演讲,澳门大学法学院赵国强教授做了主题演讲。
4月27日,“内地与香港法治发展高峰论坛(2013) —— 司法独立与司法改革”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会香港分会主办,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法律协会、香港中国研究生会、香港调解发展中心协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王贵国教授、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法律部刘春华副部长、香港律师会会长叶礼德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分别在论坛开幕式致辞。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强调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学术独立的传统和追求法治的社会责任,对司法独立这一主题的研究意义做了阐述,还回顾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多年来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共同在香港培养高层系法律人才的合作历史,希望今后加强与香港法学界、法律实务界同仁的合作交流,共同为推动内地与香港法治发展贡献力量。
在法律发展报告发布会上,朱景文教授作了“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主题报告,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员规模及构成、队伍管理、准入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在司法独立与司法改革高峰论坛讲座第一单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陶荣教授就“替代性纠纷解决对民事司法改革的影响”做了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教研室主任陈卫东教授就“依法办案:司法独立的本质”作了主题演讲,陈卫东教授在演讲中探讨了司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问题,分析了司法独立与信访制度的改革等问题。
在论坛的第二单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张志铭教授就“当代中国的司法独立问题”做了主题演讲,指出要解决中国司法所面临的难题、建构合理的司法制度,应当确立并落实司法独立原则。中国人民大学多元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范愉教授就“人民陪审员制度与民众的司法参与”作了主题演讲,介绍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背景,分析了文化传统和社会因素,对非职业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江苏“吴中模式”等问题做了分析。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会长陈曼琪律师做了题为“香港司法制度的改革与香港法律界的未来发展”的主题演讲介绍了香港司法制度改革下之调解发展,调解职业化香港中小型律师行之未来发展面对的挑战,分析了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如何配合国际接轨的新形势。
同时,《中国法律评论》创刊仪式也在本次论坛中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律评论》总编龙翼飞教授总结了本届论坛的意义,阐述了《中国法律评论》特刊创办的目及对两地法律研究的发展意义。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教授也就培养两地法律专业人才的意义做了总结发言。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法治发展高峰论坛自2010年由人大法学院发起创办以来,多次邀请来自内地和澳门、香港的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参加会议,多角度共同讨论法律问题,为学术界、法律实务界提供了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