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斌法学基金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
发布日期:2013-05-02 来源:清华法学院  作者:佚名

4月28日上午,“王汉斌法学基金”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校部工字厅举行。清华校友、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清华校友、原国务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清华校友、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贾春旺等出席仪式。

王汉斌法学基金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

图为成立仪式现场。记者 智 斐 摄

参加仪式的还有,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汉斌法学基金理事长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清华校友、原司法部部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张福森,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清华校友、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魏耀荣,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等。兄弟院校代表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原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原校长陈光中,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利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跃敏等。基金捐赠人鑫桥联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然女士,执行董事兼总裁施锦珊学长,王汉斌学长亲属冯玲女士和王思业先生与会。

清华大学参加会议和活动的有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胡和平,副校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程建平,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李冰和王丹,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法学院党委书记黎宏,法学院前院长王保树,法学院教授崔建远、林来梵。法学院校友代表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常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黄秋斌,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黄辉等也参加了仪式。

仪式由王振民院长主持。他首先介绍了成立基金的缘由、基金章程的主要内容、基金的用途和基金理事会和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小组的组成。会议通过了基金章程、理事会和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小组的组成人员。基金由胡康生同志担任理事长,江平、贺美英(清华大学原党委书记、教育基金会原理事长)、李然、施锦珊担任名誉理事长,程建平、刘政(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张春生、王振民担任副理事长。学术小组由江平教授担任组长,王振民担任副组长。

王汉斌法学基金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

图为王汉斌讲话。记者 智 斐 摄

王汉斌学长在讲话中说,成立这个法学基金是很有意义的事情,相信一定会对我国法学教育、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起到很好的作用。希望这个基金的奖励和资助能够对这些学生有所帮助,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他还愉快地回忆起1995年他参与清华大学法律学系的筹备复建工作,出席当年9月8日举行的法律学系复建大会,并发表讲话。当时,他就提出清华大学有条件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律学科,明确了法律学系发展的方向是成为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在会上,他再次表达了这个希望和要求,对清华大学法学院恢复以来取得的长足进步和成就表示高度肯定。

李适时主任代表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基金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这是我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对于系统、深入研究汉斌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思想,加快培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治人才,意义重大。他深情回忆了王汉斌同志从1979年到1998年作为我国立法工作的主要领导人,在长达20年时间里,参与领导、主持起草了几乎所有重大的立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希望基金在清华大学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把汉斌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传承好、研究好,把汉斌同志亲身践行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好,大力繁荣我国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加快培养更多高层次、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胡康生理事长在讲话中也回忆了在王汉斌同志领导下,参与国家重大立法不同寻常的经历。他说,王汉斌法学基金奖励五所学校优秀法科学生,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以及评选、奖励优秀法学成果,非常有意义。他本人当年就是学校资助的对象,正是靠这些资助,他才完成了自己的学业。基金通过这些活动,还可以起到发现和引领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作用,为国家法治建设发现、培养一批优秀人才。理事会一定在汉斌同志的关心和指导下,与清华大学一起努力,齐心协力做好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和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也先后讲话,回忆了在王汉斌同志领导下参与民法通则和刑法等法律制定的过程,高度赞扬了王汉斌同志参与领导国家立法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希望基金能够把他的法治精神和民主法治作风一代代传承下去。

基金捐赠人施锦珊先生、李然女士和冯玲女士分别致辞,希望办好、用好这个基金,为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治建设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王汉斌法学基金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

图为程建平致辞。记者 智 斐 摄

程建平副校长在致辞中说,适逢清华大学建校102周年校庆日,我们隆重庆祝王汉斌法学基金的成立,他代表清华大学向王汉斌学长长期以来对母校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程建平表示,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他向各位捐赠人也表达深深的谢意。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将按照王汉斌学长的要求和意愿,认真组织奖学金的评选,激励优秀的法学研究成果,扶助品学兼优的法律人才,把基金管好、用好,为推动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法学的繁荣和国家法治化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施锦珊、冯玲、程建平、李冰共同签署了捐赠协议,程建平向施锦珊、李然、冯玲颁发了捐赠证书。

王汉斌法学基金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

图为部分与会代表合影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主任孔繁圣,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玲等来自王汉斌同志家乡的有关领导和人士,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和法学院的师生代表也参加了成立仪式。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胡和平教授向王汉斌学长、彭珮云学长和基金捐赠人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陪同参观了校史馆。

王汉斌法学基金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

图为参观校史馆

据了解,这个基金首批捐赠有,施锦珊、李然夫妇捐赠1000万元,冯玲女士捐赠100万,清华大学法学院师生校友捐赠100万。高铭暄教授当场捐赠10万元,胡和平书记当场捐赠1万元,共1211万元。该基金保留本金,每年收益主要用来奖励和资助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5所高校的优秀法科学生和贫困学生,每校每年10名(优秀生和贫困生各5名);基金还将评选、奖励优秀的法学研究成果。

附:王汉斌学长简介

王汉斌学长1925年生于福建惠安。1942年-1946年在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学习,任“民青”第一支部委员,地下党第一支部委员。1946-1947年任北平《平明日报》社编辑,负责领导清华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等校地下党工作。1948年-1949年任北平地下党学委委员、大学委员会书记。

1949年-1958年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部部长,中共北京市委政治秘书,市委政策研究室组长、秘书长、副主任,市委第二办公室主任,市委候补委员

1958年-1966年任北京市委副秘书长。1966年-1975年在“文革”中受冲击,被下放劳动。1975年-1977年任北京冶金机械厂革委会副主任,后任职中科院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1979年-1980年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980年-1983年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1983年-1988年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委。

1988年4月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委。

1992年10月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月任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1997年1月被推举为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1997年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香港回归政权交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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