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3-06-22 来源:民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3年6月16,由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办的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于中央民族大学中慧楼第一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文化法制的基本理论研究”,来自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党政机关领导,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北京行政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云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环球时报、改革内参、法制晚报、南方都市报、最高检方圆杂志等媒体,共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专家、领导有: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社会法制司李岳德司长、政府法制研究中心赵振华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卓泽渊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张冠梓局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兼研究中心沈荣华主任、国务院参事中国政法大学朱维究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欣新研究员、莫纪宏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焦利教授、戴建华讲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云霞教授、王旭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北京行政学院金国坤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陈征副教授、云南大学法学院沈寿文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白斌副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蔡乐渭副教授,以及中央民族大学宋敏副校长、研究生院韩小兵副院长、法学院张泽涛院长、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教授、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张海洋教授、历史文化学院李鸿宾教授、法学院田艳副教授、张步峰副教授、刘志峰副教授、郑毅教师等。
熊文钊教授主持了会议开幕式。青锋司长首先做致辞发言,他指出,本次会议主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它既讨论文化发展的问题,又分析文化法制建设的问题,把文化法制与政治建设放在一起,填补了文化法制在法学研究方面的空白。同时,本次会议的研讨将进一步从法学的角度厘清文化的基本内涵,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指导思想中把握研究文化法制建设的方向,阐明文化法制建设的基本规律和特征,分析文化法制建设的内部基本关系与外部基本关系,为文化法学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宋敏副校长做致辞发言,她首先对来自国务院、各高校的专家、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她认为,文化法制的建设需要既有政府管理的实践操作经验又有学术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参与,只有用理论引导政府的实务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文化法制建设。此外,本次研讨会为高校和政府之间搭建了一个关于文化法制研究的交流平台,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研究中心多年来都在政府与高校的交流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宋敏副校长代表学校,感谢本次参会的专家、领导一直以来对民族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肯定与支持。
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沈荣华主任做致辞发言,他指出,文化法制建设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而文化法制建设可以通过很多途径和方式,如领导重视,财政投入,改革推进等。本次会议从法制角度来推动文化建设,重点在于文化法制建设的两个方面:一个是规范和保护文化发展,另一个是引导和促进法制建设,而十八大报告亦提出用法制的思维和手段来治国理政。其次,文化法制是一个新课题,有许多方面都需要研究,比如文化法制的范围。这集中体现在文化法制现在是否包括新闻出版领域,是否会包括思想道德,体育,慈善等方面的讨论。在文化体制方面,文化实体怎么定位,其中涵盖了文化机构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是工业性的还是事业性的等问题,这都是文化法制研究首先需要界定的。因此,本次会议的召开有很强的前沿性与现实意义。
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张泽涛院长在致辞发言中表示,他对众位专家、领导的莅临表示感谢,本次会议是法学界关于文化法制问题较大规模的一次研讨,这契合了中央高层对于文化法制基本理念的重视。本次会议的主题体系也很有深意,从基本理念到部门法,全面的阐发了文化法制建设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本次会议分为三个单元:“文化法制的基础理论”、“文化法制的宪政研究”、“文化法制专题研究”,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文化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第一单元中,朱维究教授、张冠梓局长做单元主持,熊文钊教授、莫纪宏教授、张千帆教授、王云霞教授分别就“文化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文化法制与文化宪法”、“文化法制与宪法”、“论文化遗产权”等题目做会议发言。卓泽渊副主任、王晨光教授、于安教授评议了会议发言。第二单元中,李岳德司长、陈欣新教授做单元主持,肖金明教授、沈寿文副教授、相焕伟博士生、杨凡博士生分别就“文化法的定位、原则与体系”、“中国‘文化宪法’的迷思”、“文化宪法刍议 ”、“宪法当中的‘文化’概念”等题目做会议发言,李鸿宾教授、白斌副教授、陈征副教授、王旭副教授针对以上发言做出评议。第三单元中,赵振华副主任、焦利教授主持了本单元。杨小军教授、田艳副教授、蔡乐渭副教授、宋磊博士生分别就“文化行政立法与文化行政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 “文化法制中‘文化’内涵”、“初探文化的基本属性及其对文化法制建设的内在影响”等题目做出会议发言,金国坤教授、陈欣新教授、张海洋教授做出了评论。
在会议闭幕式中,熊文钊教授对本次会议做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会议中,各位专家学者对文化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无论是在文化的定义、文化规制的限度等理论问题上,还是在文化执法、立法,文化遗产保护等实践问题方面,各位专家学者都各抒己见,针对文化法制理论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是本中心对文化法制研究的一次理论飞跃。
文化法制基本理论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将对我国文化法制的建设提供了理论的导向,是一次专门针对文化法制基本理论问题,具有前沿性、实践性的学术研讨。同时,也为本中心及法学院日后在文化立法、执法乃至司法研究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对于本中心及法学院在文化法学学科建设、发展,文化法制理论领域的创新与研究有着里程碑的意义。
(编辑: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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