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纪念馆开馆仪式暨沈家本逝世100周年法律思想研讨会在湖州市举行
发布日期:2013-06-22 来源:法大  作者:佚名

6月8日上午,沈家本纪念馆开馆仪式在浙江省湖州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和湖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菁菁为沈家本雕像揭幕。我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我校教授、沈家本四世孙沈厚铎,以及浙江省法学会、湖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揭幕式。胡菁菁向纪念馆展品捐赠人沈厚铎等颁发了捐赠证书,与会人员还祭扫了沈家本墓。

当日下午,纪念沈家本逝世100周年暨沈家本法律思想研讨会举行。湖州市委副书记金建新出席了研讨会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我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海年,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教授李贵连,杭州师范大学教授、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范忠信,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俞江,我校教授沈厚铎,浙江省和湖州市地方法学会的负责人以及沈氏后人等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沈家本是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法制改革家和法律思想家,也是中国法制现代化奠基人。今年是沈家本逝世100周年,湖州市落成的沈家本纪念馆为中国的法律文化建设做了一件好事,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做了一件极有意义的好事。

周成奎指出,我们缅怀沈家本,就要学习他锐意改革的精神。十九世纪末沈家本先生主持领导的那场司法改革的得失,作为历史借鉴,应该很好地研究,从中获取经验与教训,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我们还应当研究沈家本先生对待西方法律与我国传统法律的态度和方法。他提出“吾法之不善者当去之,当去不去是为悖;彼法之善者当取之,当取不取是为愚。”这种择善而从的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在清末司法改革中,沈家本先生对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和积极建立法学研究队伍的措施,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与会人员围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沈家本法律思想的传承和发展”这一主题畅所欲言,深切缅怀这位近代法学泰斗。

我校终身教授张晋藩在贺信中高度评价了沈家本为中国法制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他说,沈家本先生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集大成者,也是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奠基人。作为封建官僚,他廉洁奉公,爱国守志;作为晚清变法修律的领衔人,他开辟了传统法律走向近代化的蹊径;作为经史专家,他殚精竭虑,著述之丰堪称文苑菁华。承载千古之绝学,开启一代之风气。湖州为沈家本故里,湖州市政府多方筹划,历经数年完成沈家本纪念馆的筹建,举行开馆典礼,必将弘扬沈家本经世致用、开拓创新的精神,砥砺后学完成其未竟之事业。

据了解,湖州市作为沈家本的故乡,一直高度重视对沈家本法律思想的研究、宣传和弘扬,将其作为“法治湖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我校与湖州市在推进沈家本法律文化的宣传、沈家本法律思想研究方面进行了很好的合作。2003年,我校与湖州市联合举办了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并编辑整理出版了《沈家本全集》。沈厚铎在沈家本纪念馆布展工作中给予了无私的支持和帮助,湖州市还修复了沈家本墓,这对扩大沈家本法律思想在国内外的影响,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