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在山西财大举行
发布日期:2013-06-20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6月15日,第八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在太原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主办,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学系协办,论坛的主题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法治建设”。来自全国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百余位学者共聚一堂,围绕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宏观调控机制化等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研讨。我院刘文华教授、史际春教授、吴宏伟教授、王欣新教授、朱大旗教授、王宗玉副教授、孟雁北副教授、姚海放副教授、徐阳光副教授、胡天龙助理教授及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同学参加本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马跃进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校长郭泽光教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罗振宏先生等领导嘉宾先后致辞,祝贺论坛成功召开。

研讨环节,与会代表分成两个小组分单元进行讨论。我院经济法教研室史际春教授在讨论环节以提交的会议论文《“政资分开”辩正》为题发表了演讲,从树立政府是市场总代表的理念、政府与市场间关系法制化、政府与企业关系法制化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应当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间关系。徐阳光副教授以《论经济法视野中的政府与高速公路》为题发表了演讲,对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评价。杨光博士以《上市公司强制分红之法理探析》为题发表了演讲,他通过分析股东强制分红权的权利性质、合理性,从而提出强制分红的方式。王欣新教授、吴宏伟教授、朱大旗教授、王宗玉副教授分别担任了各讨论环节的评议人或主持人。

在论坛的自由讨论环节,刘文华教授以“社会责任”为主题进行发言,他认为社会责任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首先是全社会的责任,即对生产、国力、民生等方面尽责;其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最后这种责任应当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讨论结束后,朱大旗教授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在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之后,经济法学界聚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经济法制建设”,包括“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法律问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经济发思考”、“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保护的经济法律机制”等七个子议题,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是理论紧密结合实践的表现。同时,“中国经济法治论坛”连续八次的顺利召开,离不开各承办单位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经济法学界各位学者的积极参与,感谢第八届论坛的主办方之一的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为会议举办付出大量心血,也感谢各位与会代表支持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发展。

论坛最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王先林教授作为第九届论坛的承办方代表进行了发言,热情邀请与会代表和中国经济法学界的同仁在2014年前往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参会研讨。(文/侯林)

第八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在山西财大举行

链接:第八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探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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