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3-06-17 来源:中国行为法学会  作者:佚名

2013年6月15日上午,中国行为法学会第次常务理事会中国科技会堂隆重举行。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专家顾问、下属机构负责人以及受邀理事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必新,中国行为法学会专家顾问、军事科学院原政委张序三,中国行为法学会专家顾问、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海军原政委胡彦林,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证据科学与司法鉴定行为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荣,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王秀红,人事部原副部长、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委员徐颂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高级工程师钱永刚,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等出席会议。

学会专家顾问胡彦林将军、学术委员李林所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副会长兼秘书长田明海向大会作了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第一部分对学会2013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包括:(一)召开第五届换届大会,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二)以“法治中国”为中心,积极开展相关科研活动;(三)推动博士后工作,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四)加强学会规范化建设,提高学会工作品质;(五)加强科研保障建设,促进学术的研讨和争鸣等。第二部分提出了学会下半年的工作思路与安排,包括:(一)进一步搭建学术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二)继续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实现科研力量可持续发展;(三)完善课题管理工作,发挥学会的学术引领功能 ;(四)强化学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科研管理与服务水平;(五)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探索解决法律实施实际问题的途径。

接着,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研究基地工作负责人、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侦查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铁道警察学院政委郝宏奎,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研究所所长宋北平,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崇坤,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宋朝武,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主任、新华社财经电视总编室主任孙永鲁,中国行为法学会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秘书处、北京联合大学讲师邵彦铭,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预防室副主任陈雄飞,中国行为法学会证据科学与司法鉴定行为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副主任余沁洋分别向大会汇报了本研究会(研究基地、论坛、中心)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期间,专家顾问张序三将军发表了即兴讲话。

最后,江必新会长发表总结讲话,提出今后学会要做好“三个六”:一是致力于打造好中国法律实施高端论坛以及各研究会分论坛、中国法律实施的科研期刊、中国法治网站、博士后工作站、中国法律实施年度报告、中国法律实施创新奖六个平台;二是整合好法律实施与公权行为、法律实施与守法行为、法律实施与专业法律行为、法律实施与失范行为的矫正、法律实施与保障行为及法律实施基础理论六个科研方阵;三是完善好学会组织管理、法律实施研究促进、法律实施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保障、违规行为防范以及对外交流互动六大机制。

江必新会长希望学会所有机构及人员共同努力,通过打造好六个平台、整合好六个方阵,完善好六大机制,更好地实现学会的宗旨,为实现中国梦,实现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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