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沈阳召开
发布日期:2013-07-29 来源: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秘书处供稿  作者:佚名

2013725,由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沈阳市召开。来自全国近百家主要法学期刊的代表、部分高校法学院的教授以及辽宁大学法学院师生1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朱广新秘书长所作2012-2013年度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颁发了法学期刊编辑奖、研讨了法学期刊如何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及防范学术失范行为,并通过了研究会负责人人事调整提议。会议主题鲜明、张弛有序、研讨气氛热烈,与会人员对许多问题加深了认识、扩大了共识。

年会主要包括三项议题:首先,根据常务理事会的提议,与会会员一致同意:《法商研究》杂志新任常务副主编温世扬教授接替原常务副主编刘普生编审担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环球法律评论》杂志新任主编刘作翔研究员接替原主编徐炳研究员担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北方法学》杂志新任主编钱福臣教授接替原主编于逸生教授担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

其次,朱广新秘书长受常务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了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2012-2013年度工作回顾、本次年会的准备情况及未来工作安排。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常务理事会着重作了五项工作:第一,2013426日在郑州召开研究会会长会议,研讨法学期刊如何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及学术失范行为,为201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准备讨论草案;第二,组织实施法学期刊编辑奖评选工作;第三,年会重点主题“法学期刊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及防范学术失范行为指引”的修改完善;第四,2012年年会研讨主题的深入研究与新建议稿的进一步完善;第五,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组团到台湾省进行法学期刊办刊经验交流。关于未来一年的工作,常务理事会作出如下安排:第一,举行一至两次小型专题研讨会;第二,完善研究会信息发布方式,通过“中国法学期刊网”(http://www.zgfxqk.org.cn/Index.shtml)统一发布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的发展信息;第三,期刊负责人更换、理事人事变动、新增理事的要求与说明;第四,决定2014年年会由甘肃政法学院承办;第五,扩大与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法学期刊界同仁的经验交流。大会以鼓掌形式通过了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最后,朱大旗副会长代表研究会宣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关于颁发法学期刊编辑奖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一)《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张广兴编审荣获“法学编辑职业成就奖”;(二);《北方法学》杂志李凤梅副编审、《新华文摘》杂志王青林编审、《法学》杂志王申编审、《法学研究》杂志谢海定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张芝梅编审、《中国法学》杂志朱广新编审等6人荣获“法学编辑优秀人才奖”;(三)《法学研究》杂志冯珏副研究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杂志李富民副编审、《法商研究》杂志耿卓副编审、《法律科学》杂志涂永前研究员、《比较法研究》杂志幸颜静副编审、《清华法学》杂志徐雨衡编辑、《环球法律评论》杂志支振锋副研究员等7人荣获“法学编辑新锐奖”。张新宝会长、傅鼎生副会长、赵钢副会长向三类奖项的获奖人员分别颁发了荣誉证书与奖金,获奖人员在获奖感言中简要表达了自己的工作心得与体会。

研讨会分为主题报告与自由研讨两个阶段,梁根林副会长、傅鼎生副会长、温世扬副会长及李辉常务理事从各自负责主编的杂志出发,作了各具特色的主题报告。

梁根林副会长在报告中指出:我国现行法学研究的量化管理体制、学术评价体制、学术创新机制像“三座大山”一样,使广大法学研究者不堪重负,使法学研究难以取得实质性推进。为改变此种现状,《中外法学》杂志自2013年开始推出“法学论文学术发展与学术评价”专题,试图展现学术研究生态,全面评价法学十三个学科过去两年的研究成果,以发现问题,鉴别学术质量,推动学术良性发展。他还以刑法学术论文为例,就如何推进学术进步,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傅鼎生副会长总结《东方法学》创刊几年来的办刊实践,以“法学期刊的同质化”为主题,简要分析了《东方法学》杂志在刊物定位、个性化、市场化等方面作出的各种探索与努力,指出在当前学术期刊评价体制下,影响因子是决定刊物生存状况的重要推手。

《法商研究》杂志新任常务副主编温世扬教授就“法学期刊如何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及学术失范行为”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失范行为,问题不是法学期刊是否应有所担当,而是法学期刊应如何应对这些行为。法学期刊应对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失范行为的最有效方法是直接退稿。除期刊单位的个别抵制外,联合抵制方式是否可行值得探讨。就抵制方法而言,在向作者个人通报学术不端或失范行为的同时,是否可以向作者所在单位通报,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法学杂志》李辉副主编主要报告了《法学杂志》近年来在提高办刊质量上作出的各种尝试,如实行匿名选稿、加强策划、维护特色栏目等。她指出,《法学杂志》现已争取到稳定的办刊经费,这为刊物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机遇,为提高办刊质量提供了可能。

在下午进行的自由研讨会中,与会人员以中国法学杂志社向大会提交的讨论稿为基础,集中探讨了两方面问题:

一是法学期刊如何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及防范学术失范行为。与会人员对剽窃的界定、版权法意义上的剽窃与创新意义上的剽窃的区分、剽窃与抄袭的区别、一稿多发、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失范行为的区分、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等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

二是注释体例的规范标准。与会人员对讨论稿在以下方面提出了意见或建议:英文文献的注释体例、脚注编码方式、论文类文献应否注明页码、会议论文的注释方式、电子文件与网络文稿的注释、古籍的注释方式、文集类文献注释时应否省略主编与出版社、注释的简略性、注与释应否分开、应否规范自我引用、案例的注释方式等。

在会议闭幕式上,张新宝会长以“法学期刊的处境与出路”为题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分析了法学期刊的处境,认为我国法学发展的政治环境相对宽松,整体上仍然欣欣向荣,今后仍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不过,尽管法学知识深入普及,法学的受众日益增加,但法学期刊的订阅量不但未随之增加,反而一再下降。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人们的阅读习惯与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纸质媒体衰落之势已经凸显。然后,他分析了法学期刊面临的几个危机:一是期刊体制改革矛盾重重;二是期刊规模大而全、小而弱;三是期刊发行与发行局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四是期刊电子数据库的冲击。最后,他对法学期刊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到来之前寻找更好的出路,以得到更好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借体制改革之机,整合刊物,形成规模经营,发挥规模优势;第二,坚持"内容为王",做好文章的选择与编辑工作;第三,维护集体利益,与发行局在期刊发行上取得利益平衡;第四,为应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应做以下考虑:有偿授权和无偿授权相结合;独家授权与普遍授权相结合;法学界、法律界及法学期刊界应建设自己的媒体传播渠道、建立自己的数据库。

此次会议受到辽宁省法学会和辽宁大学党委的高度重视,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和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于健在会议开幕式上向会议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祝贺,并向与会人员表达了诚挚的欢迎。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张新宝会长代表研究会向与会的领导和辽宁大学法学院师生表示了衷心感谢,他希望通过本次会议,加强各个法学期刊之间、法学期刊与法学院之间的联系,为法学理论的发展,为学术研究的推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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