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本院向世界一流水平发展,承“周大福慈善基金”慷慨捐助,特设“郑裕彤讲席教授”岗位10个,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讲席教授的聘任条件、职责、待遇、申请程序如下。
一、讲席教授的聘任条件
1.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知名学者、业界精英,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术研究,在学术界或者业界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
2.学术造诣深厚,在本领域内世界著名出版社至少出版2本学术著作或者世界著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5篇学术论文,或在法律实务领域具有重大业绩;
3.至少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4.3年的聘任期内,能全职在校工作。
二、讲席教授的职责
1.作为学术带头人,提出本学科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申请对学科前沿或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带领本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2.每学年讲授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不少于96学时,培养和指导研究生;
3.开展学科前沿或跨学科的高水平研究,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水平的国际研讨会,经常举行有关学术活动。
4.聘期内应当以清华大学教授的身份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至3篇。
三、讲席教授的待遇
1.“讲席教授”职位实行聘任制,清华大学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
2.学校为讲席教授提供具有国际标准的协议年薪,根据不同情况分不同的级别,并提供一定安置费等。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交纳所得税。
四、讲席教授的管理
讲席教授的聘任、日常管理以及考核等,依据《清华大学“讲席教授”试行条例》进行。
五、讲席教授的申请及聘任
1.应聘者提交详细个人履历(从大学填起)、反映本人从事教学、科研或实务工作的经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包括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论著目录,获奖情况、学术兼职等)、聘任后的工作计划及目标以及联系方式(包括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E-mail地址等)。
联 系 人:于老师、范老师
通信地址:中国 北京 清华大学法学院 人事办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086-010-62773474,0086-010-62786050
电邮地址:law39@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