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21世纪的发展和前景——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3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3-07-22 来源:法大网  作者:佚名

“法学教育21世纪的发展和前景”研讨会举行

图为研讨会现场卢云开摄

中国法学教育面临哪些问题?法学教育如何抓住机遇应对咄咄逼人的全球化浪潮?21世纪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是走精英教育还是走大众化教育路径?

日前,“法学教育21世纪的发展和前景——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3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十多所知名法学院和法律实务机构的专家与来自美国、德国、法国等国的法学教育专家就上述问题展开研讨、分享经验。

中国法学教育面临与社会需求脱节的挑战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认为,高等教育国际化已成为世界潮流和趋势,中国高等教育正在由国内发展阶段飞速跨入国内国际同时发展阶段,这迫使大学审视自我、改革创新、应对挑战。他坦言,我国法学教育目前存在着规模过大、结构失衡;培养目标不清晰,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实践训练不够,职业素养培育欠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脱节等问题。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也有相似的看法。她认为目前法科教育问题有四:毕业生数量庞大,质量参差不齐,专业不对口问题突出,诉讼类和刑法等专业的毕业生众多而行政法领域中人口、城市、卫生等方面的研究人才凤毛麟角。这四个问题导致供求严重不平衡,也导致法科学生就业难。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认为,如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领域的高等法律服务人才,是当前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一个重大而急需解决的实践课题。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中方主席张福森强调,今天的中国法学教育不仅存在法学专业门槛过低、教育理念僵化、教学方式落后等问题,还存在着法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与国家急需的高端法学人才缺失的矛盾,同时还面临着法学人才大量涌现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强烈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地球村需要一大批像乡村老人那样的“法律精英”

“哪里有中国的商业利益,哪里就应该有中国的律师。”张巍提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正在逐步融入到国际经济贸易体系当中,中国在港澳台地区以及海外的投资和贸易发展迅猛,投资和贸易争端也越来越频繁,与此相关联的中国涉外法律市场的规模也需要大幅度提升。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认为,今天的法学院在培养人才的时候,太重视传授知识技能和学习法律条文,忽视了首先要培养一个正人君子和对学生进行公平正义等法治理念的教育。他回忆了自己孩童时期在河南农村的往事———村子里发生了纠纷,大家都会去找村子里最德高望重的一个老人“评理”,一般一二个小时纠纷就可以得到解决,大家都会非常信服,并严格遵守。

这个老人既不懂法律、不懂科技、不会表演,又没有各种各样的技巧和技能,但他的裁定比法院的判决还有效率和执行力,为什么?王振民分析认为,老人德高望重,是乡村道德的守护者,大家相信这位老人作出的裁决符合社会基本的道德。老人具有公平正义的理念,更富有同情心,运用常理进行调解,符合社会的运行常态。

“21世纪的地球村,需要有一批像乡村老人那样的‘法律精英’。”王振民认为,21世纪需要的法律人才首先应该是一个人格健全的正人君子,可以被人民信赖和依赖;其次,应该具有公平正义的理念;再次,应有远大的理想,以天下为己任,为苍生着想。最后,要有勇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为钱、权的诱惑而放弃对法律的坚持。

中国法学教育宜重回精英教育之路

中国法学教育路在何方?黄进建议,改革中国法学教育,改进司法考试制度,重新为法学教育定位,让法学教育重回精英教育之路。

薛刚凌进一步提出,改革法学教育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保留教学基本素质培养阶段,二是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重组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三是改进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方法。张福森则建议加强对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继续加大国际法学院的建设步伐。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讲述了光华法学院近年来改革施行的“2十2十2”的培养模式,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2十2十2”的培养模式具体为——本科生4年(前2年侧重人文基础课十后2年侧重法律专业课),研究生2年。本科生入校后先进行为期一年时间的历史、文学等社科类课程学习,培养学生的传统文化和人文综合素养。第二年,开始接触法学专业课程学习。第三年,展开大规模的法律课程学习,同时组织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第四年,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两年研究生阶段,学生可以选择金融法、海洋法、美国法等各个专业,展开学习研究和实践训练。

该院改革的另一个特色是,设置了由2名美国教授、1名香港教授、1名台湾教授、5名大陆著名教授组成的专业化的教授委员会,并赋予了该委员会“说一不二”的权力:掌舵法学院发展方向、设置教学课程、招聘与解聘教师、评定教师职称等。朱新力评价说,“专业委员会的设置避免了外行管理内行的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高祥认为,过细和不当的行政管控对法学院的发展和创新造成很大掣肘,建议进一步改进高校主管单位对大学的管理方式,推动去行政化改革。

原载于《检察日报》2013年7月18日 03版 原文链接: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3-07/18/content_1366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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