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与重庆一中院、一分检、中豪律所共建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日期:2013-07-14 来源:西政网  作者:佚名

西政与实务部门共建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会议现场 (贺明 摄)

西政与实务部门共建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付子堂校长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祖新授牌 (贺明 摄)

西政与实务部门共建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付子堂校长向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于天敏授牌 (贺明 摄)

西政与实务部门共建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付子堂校长向中豪律师(集团)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涌授牌 (贺明 摄)

西政与实务部门共建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与会人员合影 (贺明 摄)

  西政网讯 7月9日上午,在付子堂校长一一授牌之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中豪律师(集团)事务所三部门正式成为我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授牌仪式在勤业楼一会议室举行。校长付子堂、副校长刘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祖新、政策研究室主任贾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于天敏、宣传处处长潘强,中豪律师(集团)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涌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刘俊副校长主持。

  付子堂校长在致辞中指出,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本科教育。我们要坚持“以本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本科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基础的作用。西政本科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是“培养职业化的法律人才”,学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尤为重要。通过合作共建实践基地,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学生专业实践,为本科法学教育搭建平台,达到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通过专业实践,能够有效提高本科学生的法律素养,把实务部门的实际需要变为学校人才培养的方向,切实推动学校按照社会需要的标准培养人才。在转变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同时,进而影响和转变中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祖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于天敏、中豪律师(集团)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涌均发言表示,将继续与学校一道共同努力,为学生打造能力提升的平台,共同推进培养具有法律思维方式和专业素养的优秀法律人才进程,实现共赢。

  据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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