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莫纪宏教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廖永安教授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附:莫纪宏教授、廖永安教授简介
莫纪宏 男,1965年5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9年2月任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2月任图书馆法学分馆馆长,2010年4月任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兼图书馆法学分馆馆长。2007年6月任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2007年9月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2008年11月任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
廖永安,男,1972年1月生于湖南安化,1990年考入湘潭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与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并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并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2005年入选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006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诉讼法重点学科带头人,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位点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持人。主要学术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独著学术著作2部,与他人合作学术著作8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人民日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司法部课题多项,参与完成教育部重大项目2项、司法部重点项目1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2004年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2006年获湖南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