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由中国法学会设立,旨在鼓励、引导我国法学法律青年工作者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一、标识名称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
二、设计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结构简洁,创意新颖,色调和谐,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人文内涵,富有时代精神。
2、作品要符合“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高规格、面向青年、法治领域的特点。
3、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可应用于大型宣传背板、纪念品、宣传纪念册、会务用品、证书、场地设备等。
三、投稿要求
1、应征者应该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
2、设计图案必须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格式为jpg、gif或bmp(中标方案需提供矢量图文件如AI、CDR或提供大于300像素的psd格式),设计图案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提供大型和小型两种延展设计。
3、设计方案应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字说明,即说明参赛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要求语言准确、凝练、简洁。
4、应征者在提交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供机构和个人的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或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通讯方式)。在作品入围后,设计者必须提交经设计者签署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5、设计作品和设计者基本信息应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zgfxhdbw@126.com,并以“设计者姓名+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标识征集”作为邮件的主题。
6、征稿截止时间:2013年8月25日。
四、评审和奖励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董奖”奖委会)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评出中标作品1件,奖金5000元。评出入选作品若干件,奖金2000元。“董奖”奖委会将为中标作品和入选作品的设计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仿冒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董奖”奖委会有权立即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由参赛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凡中标、入选作品,其著作权归论坛组委会所有,并且可由“董奖”奖委会应用到各种形式宣传品上。
3、寄送的设计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董奖”奖委会。
5、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六、相关信息
需要了解相关背景资料,请登录“中国法学会网”进入“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专页,或者登录“中国法学创新网”。
联系人:陈谦信,010-66513508,zgfxhdbw@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应征投稿!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