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截止,成绩喜人
发布日期:2013-08-3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为了鼓励、引导我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中国法学会于2013515正式启动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同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市政法机关、各大法学院校、各研究会寄送《关于组织开展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邀请相关单位组织申报。

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共收到申报作品332种,其中论文类248种,专著类84种。鉴于“董奖”申报条件严格限制为在20128月至20137月一年之内正式发表、出版的成果,要求申报人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作品内容属于中国当代实践问题,且为首届评奖,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能收到如此数量的成果,十分难得。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青年法学研究队伍的壮大、研究成果的丰硕,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法学会开展“董奖”评选活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从申报成果所属研究领域来看,遍及法学专业所有的二级学科。其中,刑事诉讼法学75种、民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学)50种、法理学44种、刑法学36种、经济法学(含环境法学)35种、民事诉讼法学20种、行政法学20种、商法学15种、国际法学14种、宪法学12种、法制史学11种。

从申报人所属系统来看,既有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也有活跃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法律实践第一线的实务专家。其中,高校217份、法院39份、检察院69份、政府部门5份、律师事务所1份、杂志社1份。

从申报人的职务职称情况来看,既有在校学生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讲师、法警、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也有长年致力于国家法治实践的法学院院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年龄最大的40岁,最小的只有24岁。其中,26人具有教授职称,9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从申报成果推荐情况来看,单位推荐197份,个人申报119份。在单位推荐的成果中,省级法学会115份,中国法学会直属研究会10份,教育部直属高校(法学院)72份。

政法系统、法学会系统和高校系统对评选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共有31家单位集体报送。其中,法院4家、检察院8家、法学会9家、高校10家。

近日,《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办法》已报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准。本次评审将严格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信力,努力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打造成为中国法学会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人才的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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