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主题征文
评审公告
第1号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2013年8月20日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征文评审办法
第一条【办法宗旨】
为确保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强评审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定本评奖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189篇),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结合本次《食品安全法》修订,着重从选题的价值、是否有理有据、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论文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第六条【初评环节】
1.目标:从全部征文稿件中初选出90篇论文进入终评环节。
2.评审人员:中国法学会法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3.评审办法:电子匿名评审。
第七条【终评环节】
1.目标:从进入终评的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60篇。
2.评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专家。
3.评审方式:集中书面匿名评审。
第八条【学术不端检测】
对筛选出的60篇文章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对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进行剔除。
第九条【公示环节】
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第十条【时间安排】
1.2013年8月20日,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第1号公告,公布评审办法。
2.2013年8月23日之前完成初评,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初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3.2013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终评,发布第3号公告,公布终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第十一条【奖励事项】
对获奖论文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论文拟结集出版。
第十二条【解释权属】
本评奖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