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征文公告(更新)(截至10月10日)
发布日期:2013-09-3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郑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对我国法治发展和社会进步意义重大。然而,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必将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不断发展完善。因此,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而展开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路径,向全国博士生提供高水准学术交流平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决定主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博士生学术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执行承办,《人大法律评论》编委会、明德法学博士生论坛秘书处协办,定于2013年11月9-10日在京举行。为确保论坛实现预期目标,并为有关部门提供切合实际的决策参考,特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文选题

本次征文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为鼓励全国博士生开阔研究视野和提高创新能力,本次征文不作具体学科限制、不提供具体参考选题,但作者所提交论文须密切结合我国当前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础理论、现有法律制度的完善、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的问题、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问题。

二、投稿须知

1. 作者必须是在读博士生(含2012年毕业生、2013年9月入学者以及在职博士研究生),但不限于法学博士生。欢迎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专业博士生投稿。欢迎个人单独署名,接受必要的有实质合作关系的联合署名,但联合署名作者须均为在读博士生。

2. 作者所投稿件应当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篇幅须控制在8000-12000字之间(含脚注字数),注释规范参照《人大法律评论》(附件I)。提交的论文,力求做到选题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 本次征稿采匿名评审办法。作者不得在稿件内容中明示或者暗示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作品参评资格。有关个人身份信息,请通过“作者信息登记表”(附件II)向组委会提供。

4. 征文与作者信息登记表请以附件形式发至boshiluntan@163.com,邮件主题为“学科+姓名+论文题目”(如“民商法+张三+论《人格权法》的立法体例”)。投稿论文稿件名称与作者信息登记表名称均与邮件主题相同,均以“学科+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5. 凡不符合选题范围、字数要求的论文、已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奖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

6. 征文截止时期:2013年10月10日

三、评审与奖励

1. 组委会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通过初评、终评择优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论文。

2. 组委会将邀请获奖论文的作者出席论坛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作品:4篇,5000元/篇

二等奖作品:8篇,3000元/篇

三等奖作品:12篇,2000元/篇

优秀奖作品:36篇,1000元/篇

3. 组委会不向参会代表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免费住宿(北京地区作者除外)、伙食补贴、免费学术资料等。参会代表来自西部地区的,组委会负责报销其硬卧或者动车二等座往返火车票;其他地区的参会代表自行负担来京和离京的交通费。

4. 获一、二、三等奖论文将由《人大法律评论》结集出版,免费赠送全体参会人员,并寄送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研究机构。

四、硕士生专场分论坛征文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博士生后备人才,并向各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提供高端学术交流平台,组委会决定在本次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专门开辟硕士生专场分论坛,并由专项经费保障。组委会将向外地参会硕士生提供免费食宿并报销其硬卧或者动车二等座往返火车票,向北京地区参会硕士生提供免费伙食。

有意向的硕士生应在2013年10月20日之前向论坛组委会提交一篇5000字以上的学术代表作,可以是公开发表或者尚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学术代表作应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著作权争议和学术不端行为,并采取Word格式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boshiluntan@163.com。为避免与博士生征文混淆,提交论文硕士生发送的邮件主题请务必采取“硕士+姓名+学校+成果名称”格式(如“硕士+张三+中国人民大学+论《人格权法》的立法体例”)。收稿日期截止后,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具体参会人员名单,通知获邀请参加论坛的硕士生本人,并向其所在高校发函通报表彰。

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I:《人大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附件II:作者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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