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要求,经个人申报、省法学会初评委员会评选,决定推荐郭志远、王春业等2名同志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省法学会联系。联系电话:0551-62215093.
安徽省法学会
2013年9月6日
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候选人简介
郭志远,男,1974年10月出生,安徽泗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副处长。兼任安徽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合肥市青联常委,合肥、蚌埠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受美国富布赖特委员会选拔,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学。2010年9月至11月,受日本国际交流基金、日本国际文化会馆联合选拔,参加“亚洲领袖研究员项目”赴日本访学(中国区当年仅1人)。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在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挂职锻炼。
主要研究领域为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制度、律师制度及证据制度。出版学术专著《证明标准研究》、《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研究》(合著),主编教材《法制教育》(上、下)。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杂志》、《法学论坛》、《中国刑事司法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Lawyer Conciliation in china: Rational Analysis and Scientific Construction》、《美国量刑指南实施效果》、《我国反垄断诉讼:困境与突破》、《中国公诉证明标准研究》等学术论文近30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转载,并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论坛中获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刑诉法中的“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适用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贿赂案件证据制度研究》、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安徽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化解机制研究》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
2006——2011年,先后获安徽大学董事会教学优秀奖,安徽大学十佳青年教师、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安徽教坛新秀、合肥市十大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
王春业,1970年6月出生,安徽明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为淮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政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淮北市法学会副会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立法学。出版学术专著《区域行政立法模式研究——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背景》(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著作二等奖)、《我国经济区域法制一体化研究》、《法律文件审查的公民启动研究》、《行政公务员全员聘任制改革研究》等4部。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行政法学研究》、《社会科学辑刊》、《当代法学》、《北方论丛》等期刊发表《论柔性执法》、《论省际区域行政立法协作》、《公权私法化、私权公法化及行政法学内容的完善》、《论执法细则对行政裁量权的控制》、《宪法及其生成的经济分析——宪法产生的非文化解读》等学术论文110多篇,并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论坛中获奖。主持完成安徽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长三角区域法治一体化研究》、《安徽省优势产业知识产权预警研究》等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
2012年,获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2013年,入选安徽省第九批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