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适用中如何处理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关系,这是部门法学研究和理论法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民法、刑法等传统法学领域,一直存在是否坚持民法方法论、刑法方法论还是引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不同立场。在宪法领域,也存在宪法解释学、规范宪法学和政治宪法学的争论。而在中国当前的法律适用中,强调法律形式理性与规范性的思潮和强调法律实质理性与社会效果的争论也一直持续。
法学博士后群体是中国法学研究和实践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深对法律中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这一法学核心问题的研究,完善中国各部门法律的适用,中国人民大学将于2013年10月24日举办第三届法学博士后学术论坛。论坛的主题为:“法律适用中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为确保论坛开展富有成效的研讨,特展开主题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稿要求
1、作者可以是在站的博士后或者曾经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学科不限于法学博士后,欢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博士后人员投稿。
2、尚未公开发表(包括尚未在电子媒体上发表)
3.征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
4. 注释规范参照《法学家》。首页脚注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Email地址。
5、投稿请将论文电子文本发至邮箱postdocforum@163.com,电子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同时附上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教育经历、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科研成果等)。
6、征文截止日期:2013年10月15日。
二、选题指引
建议作者针对但不限于以下选题展开:
一、民法适用中的形式理性和实质正义
二、刑法适用中的形式理性和实质正义
三、宪法行政法适用中的形式理性与实质正义
四、诉讼法适用中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五、经济法适用中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六、社会法适用中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七、基础法学视野下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三、相关事宜
1.本次论坛不向参会代表收取任何费用,提供免费会议相关学术资料,确定在会议做主题发言的京外博士后提供会议期间的住宿和适当交通补贴。
2. 本届论坛秘书处设在论坛主办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在站成员为秘书处成员。
3.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晓东:13810270902 pkuding@gmail.com;
郭志京:18010113339 gzj95828@sohu.com;
左 宁:18610729818 zuoning1234@126.com;
黄明涛:18571521187 allen19831210@hotmail.com。
中国人民大学第三届法学博士后论坛 秘书处
二零一三年九月
附: 《<法学家>注释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