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3-10-30  来源:法大新闻网  作者:佚名

第一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10月25日,第一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马耳他共和国驻华使馆大使克俚夫(Clifford Borg—Marks),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联席主任张福森,奥中法律协会主席汉尼斯·亚罗琳(Hannes Jarolim),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副局长武靖人,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欧方联席主任、德国汉堡大学代表尤翰林(Hinrich Julius),我校校长、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黄进,副校长朱勇以及来自欧洲和中国法律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八十余名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出席了开幕式和当天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主任谷昭民主持。

第一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刘飏在开幕致辞中指出,中欧关系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自2003年10月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双方在政治、经济、科教、人文、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发展,并取得成就。随着中国和欧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双方在法律领域的了解与互通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加强中欧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中欧投资、经贸、社会等合作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

第一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张福森介绍了中欧法学院的发展情况,他说,中欧法学院正在沿着预定的目标和轨道前进,初步凸显其在法律教育的优势和特色,为中欧法学教育的发展,以及探索中外合作培养中西贯通的法律人才,摸索出了一定的经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对中欧法学院的未来发展寄予了厚望,他希望中欧法学院一如既往地支持中欧间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作为中欧法律界重要的交流平台,与各界人士加强合作,保持对话,有效沟通,共同努力,为中欧双方经贸领域和其他各领域的合作互惠提供法律服务,从而为实现双方共赢贡献聪明和才智。

第一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黄进在致辞中说,中国要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法制建设,既要立足本国的国情,实事求是,总结自己的经验,发扬自己传统的优良的法律文化,又要广泛的学习借鉴包括欧洲在内的世界各个国家的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而欧洲要同中国进行交往,特别是要同中国开展经济贸易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也需要了解我们中国当代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他认为,此次论坛将有利地促进中欧法学、法律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欧法学、法律界进一步加深了解,达成共识,加强交流,扩大合作,增进友谊。他表示,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政府间精诚合作的一个办学项目,始终以培养学贯中西的法学人才为使命,并且在研究生的学内教育、学术研究、职业培训这三个主要的责任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中欧法学院将不断完善,开拓创新,以多元、开放、自主、合作的态度,推进中欧法学法律交流与合作。

  克俚夫在发言中说,第一届中欧法律论坛是中欧法学院若干的里程碑里又一个重要的事件,是中欧双边的法律人士交流对话的平台。中欧法学院是个旗舰项目,它的目标就是促进中欧在各自的法律体系相互理解方面更进一步,符合中欧双方的共同利益。

  汉尼斯·亚罗琳在发言中表示,第一届中欧法律论坛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是一个巨大的机会,有利于中欧法律人增进相互的了解、促进更多合作项目的开展,更有助于增进中欧双边友谊。

  武靖人提出,中欧之间利益相关,发展相通,休戚与共,此次会议以加强法律交流,促进经贸合作为主题,充分反映出法律交流对经贸合作的作用。他希望,中欧双方能够深化了解、加强互动、实现互利,深入推进中欧法律合作。

  尤翰林在发言中说,中国与欧盟联合办学,汲取中国法律教育与欧洲法律教育的长处,具有重大的意义。中欧法学院在成长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促进了中欧法律的交流,增进了双方的了解,有利于互利共赢。

第一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本次论坛上,我校和我校中欧法学院加入了《法律外交战略伙伴计划》,并且中欧法学院与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签署了《学生实习基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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