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企业法治研究所共同举办的“中国企业法治论坛(2013)”,于
上午9:30,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为本次论坛致辞,他首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人大法学院对参加本次会议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现代企业的运作,不仅包括经济的高效运作,也包括法治的支持。今后企业发展的问题,可能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更应该考虑法治的问题。本次论坛对于我们在企业界强化法律思维,强化用法律的方法管理企业,以推动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理论界和企业界的沟通搭建了非常好的平台,有利于双方研究成果的交流与转化,共同推动企业的法治与发展。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副总法律顾问王耀国指出,科技创新必须加强企业法治。企业内部以及社会层面对科技创新都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制约因素,对此应当用法治方式来解决,为推动科技创新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比如,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应该建立科技转化的法治机制等。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查庆九司长出席论坛并发言,他指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法治,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企业框架和组织,成为企业行为和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查司长说,企业助推法治,不仅从根本上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而且对培育整个社会的守法和诚信意识具有重要影响。他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国家法治进程,关心和参与全民普法事业,共同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副教授在发言中着重强调关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些问题。他说,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往往比较看重“权利”,比较看重专利、商标的申请,而忽视一些并不直接表现为“权利”,在法律里表述为一些“利益”的知识产权。对于这些不是“权利”的“利益”,比如“商业秘密”、“包装装潢”等还没有上升为“权利”高度的知识产权,企业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问题。他指出,在实际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更为常见的是我们的企业比较注重知识产权的申请和开发,而忽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转化,以及企业创新和协作方面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随后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于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忠宏、中钢集团总法律顾问汤建新、开滦集团副总经济师张国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立兵、军工企协法律委员会理事长李申田、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进分别从其各自的角度对创新发展与企业法治发表了演说。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法治在企业创新发展当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本次论坛,通过企业界与法学法律界加强合作,释放了法治精神的正能量,有效联合各界共同推进企业法治进程,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文、图/李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