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评审】第1号公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审办法
发布日期:2013-10-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审

第1号公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

评审办法

第一条【办法宗旨】

为确保本次制度创新事例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信力,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活动共征集创新事例661件,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事例的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设最佳事例20件、优秀事例50件,提名事例若干件,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个。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形式审查、实质评审和定评会三个环节。

第六条【时间安排】

1.1022日—1031日,完成形式审查。

2.111日—1120日,完成实质评审。

3.1120日—1210日,完成定评会,公示最佳事例、优秀事例和提名事例名单。

第七条【奖励事项】

对最佳事例、优秀事例、提名事例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牌匾或证书。

邀请最佳创新事例单位代表进行经验交流。

第八条【解释单位】

本办法由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秘书处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第十条【施行时间】

本评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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