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9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工作简报第9期
发布日期:2013-10-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

大型系列活动

工作简报第9

组委会办公室 2013927


九省市地方法学会顺利完成调研任务

主题征文活动成绩喜人,目前已收到来稿2449

一、九省市地方法学会顺利完成调研任务

根据大型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中国法学会于724日向上海、重庆、安徽、山东、江苏、浙江、湖北、陕西、广东等九个省市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调研活动的通知》,上述各省市法学会高度重视此项调研任务,组织精干力量和有关单位开展深入调研。目前,九个省市法学会已经顺利完成了调研任务,并提交了颇具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广东省法学会提交了由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撰写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的成绩、问题及完善建议》与《广东省工读学校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由地方立法学研究会撰写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的几点意见》;以及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民政厅、增城市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兴宁市人民法院、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共11份。

2.湖北省法学会提交了《湖北法学会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调研报告》,以及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湖北十堰中院、武汉市汉南区综治办、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提供的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共6份。

3.江苏省法学会提交了长达 2万多字的《关于江苏省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调研报告》,以及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共青团江苏省委、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省综治委预防办、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徐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海门市司法局、南京市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江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常州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徐州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海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共42份。

4.陕西省法学会提交了《宝鸡市青春驿站开展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等2份调研材料。

5.浙江省法学会提交了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律师协会提交的调研材料共计3份。

6.重庆市法学会提交了《重庆市法学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活动的调研报告》,以及由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提供的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共7份。

7.上海市法学会提交了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委、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长宁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法研究会提供的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共19份。

8.山东省法学会联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广泛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调研报告。山东省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活动,调研报告几易其稿,内容十分详实。

9.安徽省法学会提交了《安徽省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目前,组委会办公室已经组织研究人员,对各省市法学会提交的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归纳整理,并将在九省市法学会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组委会办公室在河北等地开展的实地调研情况,形成综合调研报告,报送中央领导。

此外,贵州省法学会联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贵州省委、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市委政法委、镇宁县人民法院、天柱县人民法院、圣伦达律师事务所等,对留守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状况实施专题调研,并将于年内拿出调研报告。

二、主题征文活动成绩喜人,目前已收到来稿2449

主题征文活动自启动以来,社会反响热烈。截至926日,组委会办公室已收到来稿2449篇,其中个人投稿778篇,单位组织报送1671篇。组织投稿数位居前列的单位有四川省法学会(279篇),广东省法学会(164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15篇),福建省法学会(72篇),安徽省法学会(72篇),上海团市委权益部(59篇),辽宁省团省委权益部(46篇),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44篇),辽宁省法学会(41篇),西藏法学会(41篇)等。

值得一提的是,西藏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法学会联合发文,在自治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并收到论文41篇。

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投稿数量还将大幅提升。组委会办公室已组织人员对报送的文章进行分类整理,为评审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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