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8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工作简报第8期
发布日期:2013-10-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

大型系列活动

工作简报第8期

组委会办公室 2013927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为协办单位

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进展顺利,目前已收到事例157

一、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同意作为协办单位

为了更有成效地推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经主办方协商决定,由组委会发函商请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作为本次大型系列活动的协办单位,参与和协助开展征文、事例征集、调研、论坛筹备等活动。目前,该研究会已同意作为本次大型系列活动协办单位,并向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以及各省级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发函,积极组织论文和创新事例征集活动。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于1982年成立,2004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转为团中央主管。研究会紧紧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调查活动,积极推动青少年立法,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大成绩,是党和政府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进展顺利,目前已收到事例157

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自815日开展以来,得到了共青团中央、各支持单位、各地方法学会的全力支持。截至926日,组委会办公室已收到制度创新事例157件,其中检察院系统62件,民政系统35件,法院系统33件,司法行政系统10件,共青团系统4件,公安系统、律协系统各3件,综治系统、教育系统、妇联系统各2件,关工委系统1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发明传和通知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93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制度创新事例征集的内容要求,认真总结近5年来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的制度创新经验和做法,组织选送申报典型事例。全国妇联权益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权益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权益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妇联权益部根据各地实际,积极参与征文和报送制度创新事例。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通过系统内网络平台发布制度创新事例征集通知。全国律协在《中国律师》第9焦点与视线栏目刊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系列活动开启》,对系列活动的总体目标、内容、预期成果进行介绍。

地方法学会对创新事例征集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甘肃省法学会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征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法学会,甘肃兰州铁路、甘肃矿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大专院校法学院(系),做好制度创新事例申报活动。天津市法学会、安徽省法学会、山东省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重庆市法学会、黑龙江省法学会、陕西省法学会、广西自治区法学会、江苏省法学会、贵州省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河北省法学会、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宁夏自治区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确定了具体负责人,参与创新事例征集活动。

目前,组委会办公室已开始整理创新事例的申报材料并进行了初步审阅。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组委会办公室将主动联系申报单位,督促其修改或补充申报材料。同时,与各单位加强联系,继续推进创新事例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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