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21 来源:复旦法学院  作者:佚名

一、 复旦大学法学院简介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在八十余年的辉煌历史中,法学家群星璀璨,王宠惠、张志让、梅汝璈、杨兆龙等著名法学家都曾在复旦执教,形成了复旦法学特有的精神特征。后虽几经改组与调整,但依然薪火相传。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目前复旦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位,其中31位教授,17位副教授,8位讲师。法学院已建成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已设国际法、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七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立一级学科硕士点(已设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自2000年起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我院法学一级学科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获批设立“复合型”和“涉外型”法律人才两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法学院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托复旦学术生态,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聚力量,建平台,拓贤路,扩格局,凝炼学科创新特色,共建师生理想家园,正加快法学院发展的步伐,努力提升复旦法学院在国内和国际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 应聘者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和科研;
2、 具有国内著名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法学博士学位并已有突出学术成绩,或具有海外著名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法学博士学位并具有学术潜力;
3、 有熟练的专业外语能力。

三、 招聘办法与程序

1、 应聘报名时须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与文凭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证明表格中内容的资料。
2、 2014年度招聘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3、 简历可通过电子邮件寄:
fxyzz@fudan.edu.cn 并同时寄sunxiaoxia@fudan.edu.cn
或以纸质通过邮局寄至:
地址:200433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复旦法学院
联系人:复旦大学法学院吴建超老师收
电话:021-516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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