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长安与罗马 东西方文明的对话——罗马法与中国法的传承和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经济法学院承办,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处和国际交流处给予了大力支持。来自意大利、俄罗斯的十余位罗马法权威专家及我国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罗马法专家,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的部分老师同学共20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主持开幕式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致欢迎辞
意大利驻中国大使馆法律参赞菲德里科· 安东奈里教授致辞
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律历史系主任里卡尔多·卡尔迪里教授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致辞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主持开幕式,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致欢迎辞,意大利驻中国大使馆法律参赞菲德里科· 安东奈里教授、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律历史系主任里卡尔多·卡尔迪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先后致辞致贺。
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的第一时段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富青教授主持,来自国内外研究罗马法的专家教授分别围绕本次会议主题作出了精彩演讲。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为大家讲解了罗马刑法中的死刑及其控制,并提出是现在是一个无人机的时代,我们应该考虑到把罗马法的精神运用到无人机控制领域。来自于意大利萨萨里大学的G·劳不拉诺教授报告的题目是“帝国的伟大共和政体,优士丁尼皇帝的《民法大全》作为现代“共和国理论”的解读;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的焦瓦里·马里斯卡尔科·巴西勒教授为我们解析了“从凯撒·奥古斯都到阿里克谢·米哈伊洛维奇——17世纪俄国和中国的帝国观念”;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健教授以“罗马法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为题,讲解了罗马法文献在中国文献出现的过程,他指出早在明清时期,传教士的传教为中国带来了西洋学问,其中包括罗马法的内容,随后罗马法便在中国广为传播。俄罗斯国立高等经济大学圣彼得堡分院院长阿莱科西瓦教授做出了题为“俄帝国的罗马(拜占庭)基础与中俄尼布楚条约(1689)”的讲演;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齐云副教授就罗马民事诉讼法上的‘证讼’并与中国民事诉讼制度进行对比;中国政法大学罗敏智副教授以“人权保护机构纵横论——以监察专员为中心”为题讲解了罗马法中的保民官制度,并指出我国应借鉴此制度加强对公民的保护力度;西北政法大学冯卓慧教授从 “耳后大秦珠” 《唐律疏议》入手为我们讲解了罗马法对唐代契约法的深刻影响;最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余辉以“古罗马刑事诉讼审判中的起诉和拷问制度”为题通过对我国古代和古罗马的对比,深入分析了起诉制度的发展、对诉讼主体的限制、指控的时效、质控的地点和指控状的形式、拷问的限制。
各位报告人演讲结束后,意大利宪法法院副院长保罗·曼达莱纳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制史专家张飞舟教授分别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和总结。保罗·曼达莱纳教授指出上午的讨论涉及面广,其中包括罗马帝国的概念、中国与罗马贸易交往的悠久历史以及罗马法中对人权的保护制度对中国的重要启示;张飞舟教授特别对G·劳不拉诺、罗敏智、冯卓慧、徐国栋、余辉教授的报告作出高度评价,并指出罗马法和中国法律很多方面都比较相似,中意的交流是十分值得的。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傅瑜副教授主持了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的第二时段。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的里卡尔多·卡尔迪里以“‘善良之人’与‘诚实信用’”为题,谈论了罗马法与现代法的不同。罗马法将“善”作为主要内容,“善”是不同民族之间共同适用的规则,善良之人在诉讼中并不需要举证。中国政法大学费安玲教授以“商事合伙人资格论证——对罗马法和中国法的观察与思考”为题,讲到罗马法中商事合伙人的要件,有自然条件与法定条件,并阐述了对商事合伙人资格采取严格主体制度的意义。西北政法大学张飞舟教授以“厘清古中国法与古罗马法概念之大同与大异”为题,向我们阐述了现今在古罗马法与古中国法对比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误解,并举例进行说明。古中国法与古罗马法有很多相似也有不同,我们应该公平公正的去研究。意大利宪法法院副主席保罗·曼达莱纳以“环境与共用物”为题,讲到人是环境的一部分,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虚拟经济形式对资源环境有破坏,2011年的金融风暴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们应以人为中心,遵守大自然的规律,才不会招致灭顶之灾。意大利巴里大学塞巴斯蒂亚诺·塔法罗以“人与家庭”为题,阐述了罗马法第一原则——以人为中心。他讲到,罗马法中“person”与“human”概念的不同,介绍了罗马法中“家庭”的概念。西北政法大学郭富青教授以“论中国传统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为题,讲到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儒家文化对公司治理产生的正面、负面影响,告诉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斯德法诺·博勒切里以“对企业法相关制度的反思”为题,讲到罗马法中“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比较罗马企业模式与现代企业模式,介绍了相关概念的辞源,再次重申了罗马法的重要原则——以(自然)人为中心。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朱时敏老师以“组织体、契约体与法人——以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改革为视角”为题,讲述了语言的本质在于表达内心的意思,罗马法中“corporation”概念及其特征,以及我国公司法对“corporation”一词的理解吸收;布雷西亚大学法学院安东尼奥·萨科乔以“罗马法中的贸易——以传统与变革中的消费借贷实物契约为例”为题,介绍了古罗马法中的消费借贷。消费借贷有两个要素:物的给付和意思合一。要物型消费借贷和合意型消费借贷的发展趋势;西北政法大学强力教授以“中西方古代金融思想比较借鉴——以汉唐宋与古罗马时期高利贷的法律规制比较为视角”为题,阐述不管是古罗马法还是中国法都反对高利贷。对中国古代法律金融思想的反思,得出现今我国应多用法律对高利贷进行规制,将伦理道德作为补充。
十位发言人做完报告之后,由俄罗斯国立高等经济大学·圣彼得堡分院法学院院长阿莱科西瓦做了评议。她对十位报告人的发言做出了高度的评价,并提出了原始文献的重要性和基础性、比较学方法及社会逻辑性对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各时期法律基础的重要性、法律的重要性及应注意制度、时间和地域等几点见解,使各位参会者收获更为丰富。
研讨会的闭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主持,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皮耶兰杰洛·卡塔拉诺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做了闭幕致辞,在总结肯定了本次研讨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的同时,也表达了将之作为罗马法与中国法交流学习的起点并逐渐发扬光大的期许。
最后,强力教授代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为在座国内外专家学者送上了慈禧御笔的西安碑林博物馆拓片作为礼物,表达了对大家辛勤付出的感激与祝福。本次“长安与罗马 东西方文明的对话——罗马法与中国法的传承和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掌声中圆满落下了帷幕。
会议间隙,与会专家考察了位于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的西汉御史大夫张汤墓遗址及汉代法制文化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