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商法论坛第13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发布日期:2013-11-13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3年10月26至27日,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办、富士康科技集团与健坤基金协办的《21世纪商法论坛》第十三届国际学术会议,在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召开。来自美国、俄罗斯、德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等七个国家与台湾、香港地区,以及国内著名的公司法学者、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中国社科院、北京市经济法学会、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人士,总计约一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论坛在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朱慈蕴教授主持下开幕,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富士康集团法务长方光宇、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王保树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21世纪商法论坛第13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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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国际学术会议的中心议题为《公司自治与政府管制》,参会人士围绕以下四个方向予以探讨:

(一)公司创制章程条文的自由与限制。与会人士讨论范围及于章程设计变更法律原有结构、于章程置入反并购条款之可行性、公司章程对于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之划分、公司章程调整股东会决议门坎之效力与股东协议等项议题。

(二)有限公司的充分自治。与会人士探讨了公司治理中的司法介入问题、公司自治与国家干涉、公司滥用与功能失调董事会之问题、日本公司的强制设置社外董事等。

(三)上市公司政府管制的边界。与会人士讨论了国际性软法与上市公司的政府规制、亚洲股东权力的多面性与复杂性揭示、政府部门介入公司治理之型态及其利弊分析、公司自治之界线、上市上柜公司股利分配之监管、协议控制-VIE模式下风险事件及案例述评等。

(四)国有公司的治理。与会人士分析国家资本主义与中国大型企业,以及关于俄罗斯、新加坡与美国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案例分析。

21世纪商法论坛第13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本届国际学术会议收到来自境外七个国家、大陆与台湾、香港地区会议论文四十六篇,相关作者均在该国或地区之学术领域享有盛名,例如以下为来自国外的作者: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William Wilson Bratton、哥伦比亚大学教授Curtis J. Milhaupt、芝加哥大学教授M. Todd Henderson、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Barry E. Adler、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教授Nicholas Howson;莫斯科大学法学院教授Alexander Molotnikov;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学会教授Rainer Kulms;英国杜伦大学教授Mathias Siems;澳大利亚南澳大学法学院教授Roman Tomasic;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教授崔埈璿;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教授酒井太郎、庆应义塾大学法学院教授杉田贵洋;新加坡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雨、Daniel W. Puchniak等。此外还有来自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香港大学等13名专家学者。

21世纪商法论坛第13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27日下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副教授主持闭幕式,该中心主任朱慈蕴教授发表了总结致辞,在感谢与会者对大会的积极贡献的同时,亦强调公司自治与政府管制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与会学者不仅可以继续从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国有公司的不同角度进一步研究公司自治与政府管制的边界,还可以从组织法和合同法的关系视角研究这一话题。

基于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多年来的努力,迄今为止,“21世纪商法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获得海内外商法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积极评价,业已成为中国商法学界的第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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