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管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3-12-31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和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的背景下,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为金融改革的法治保障提供智力支持,促进我国金融服务法的进一步发展,2013年12月28日,由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放松管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暨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202室举行。本次研讨会主题为放松管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下设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与金融法治创新、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与法治保障和金融服务法体系的构建三个专题。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筱清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毕颖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等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理事、特邀代表和媒体代表一百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吴韬副教授、院党总支副书记尹飞教授,相关专业教师张琪副教授、王克玉副教授、陈飞副教授、历咏博士、杜晶博士、缪因知博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在郭锋院长的直接指导下,我院董新义博士等十余位师生为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充分准备。

本次研讨会第一单元“开幕式及基调发言”环节,由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筱清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主持了基调发言。在开幕式上,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教授分别致开幕词。

“放松管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成功举办

杜石平副会长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希望与会的众多专家学者整合研究力量,搭建更多平台,凝聚首都的学科优势,与法律实务部门、中央监管部门的众多领导、同仁一起,合力关注和支持金融服务法的发展与进步,并预祝年会取得圆满的成功。

郭锋会长首先对各位理事、嘉宾,老师、同学,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致辞中,郭会长从专业角度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进行了解读,对于全会公报中提到的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制约和监督公权力,以及加强反腐的制度创新等内容进行了详实具体的分析阐述。在此基础上,郭锋会长提出要坚持在大金融、统合化、国际化、功能监管的理念和原则的指导下研究金融法的众多问题,强调金融法必须进行现代化的改革,与国际接轨,适应大数据时代和数字化、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变化与挑战,从强调管制向强化市场配置资源和金融自由化转变,并加强对金融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的研究,向大家指明了金融服务法教科书编撰的重要意义,响应三中全会将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放在现代市场体系的大背景、大格局当中进行规划和布局的决定,为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最后,郭锋会长希望各位理事贡献学术思想和智慧,通过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金融服务法评论》等平台分享大家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为金融法制建设做贡献。

在基调发言阶段,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对于“《期货法》的定位和范围” 作了主题发言,向大家介绍了围绕《期货法》的一些争议,并通过比较分析,对于立法之间的切分、监管与市场的分工和交易品种的设置等方面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贾林青教授在关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构建我国金融安全网的关键步骤”的发言中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完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将存款保险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和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职能三者加以分工,并指明存款保险实际上体现的是商业银行间的互助共济,和与会的学者专家共同探索存款保险的作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薛峰副院长做了题为“放松管制下的中国特色”的主旨发言,以放松管制下的中国特色以及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为切入点,并提出要调查研究中国特色国情和阶段性设计制度并认真执行,以及要处理好金融治理创新与安全高效和整体稳定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以“论金融法的重构”为题,提出以消费保护为主体,以确保市场功能为核心的金融法律的核心体系,以横向统制为机制,对传统金融法中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进行调整,将金融服务法律关系纳入到金融法框架里面去。

中国银监会创新产品监管处陈胜处长以提交的《人民银行监管制度探悉》论文为基础做了相关发言,回顾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政策,并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监管流入、外力进行了分析,最后从放宽资产准入,加强监管,强调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的风险承担和建立完善市场机制四个方面对民营银行的监管体制建设进行探索。

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局陆玉华处长立足于具体的工作实践,从放松管理车险、创新电话扰民治理机制、创新意外险业务规范制度、创新路径夯实健康险基础等方面介绍了北京保监局在创新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会议第二单元“主题发言”由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毕颖教授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筱清教授作了题为“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面临的挑战”的发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关于“论证券公益诉讼的程序构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杜晶博士以“论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改革和自律管理职责履行方式的调整”为题,对交易所的改革提出建议。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周学峰副教授担任评议人,并对各位老师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简要、深刻、精彩的点评。

会议第三、四单元的“学术交流研讨”于下午13:30开始。第三单元学术交流研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缪因知博士做了题为“论利率法定与超长期存款的无效性”的主旨发言,对相关问题作了深入阐述。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王斐民副教授的发言内容为“市场化背景下利率竞争法规制研究”,对利率市场化的内涵、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利率市场化下银行业的竞争问题和利率竞争法规制问题展开阐述。广东韶关法学院张保红副教授的发言题目为“论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董新义博士以“发展普惠金融视角下的金融法治框架”为主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发展普惠金融作为一个具体的政策列入到今后的金融改革以及发展的内容当中,并对金融法治的框架性结构展开思考。本次研讨会受邀发言的唯一的硕士研究生杨菁菁同学做了题为“我国新型资本工具的发展及其与次级债的比较”的主旨发言,对新型资本工具和次级债进行了比较,并谈及了新型资本工具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挑战。在交流研讨之余,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昊副院长、朝阳区人民法院李有光庭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肖京分别担任评议人。此外,参会同学也对相关老师的主旨发言进行了自由提问和讨论。

第四单元的“学术交流研讨”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白彦担任主持人。其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陈飞副教授以“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为主题,梳理了包括保险在内的多元的风险的分散机制的问题,并对我国巨灾风险的现状和各种巨灾风险的分散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樊纪伟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翟帅分别就“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新近修改及启示”和“第三方理财规制的法律路径”介绍了自己的研究观点。本单元的评议人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张世君副院长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王西刚总经理担任,分别从学术研究和实务实践视角对三位发言人的发言展开评述,令现场听众受益匪浅。

研讨会第五单元“闭幕式”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吴韬副院长担任主持人,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做会议总结兼闭幕致辞。在致辞中,刘燕教授对本次研讨会做了梳理和总结,首先从放松管制大背景下讨论了具体的法律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利率集约化,新资本工具的引入,信托产品和新的风险产品以及证券交易所转型的制度设计等方面,对放松管制的背景下一些具体的制度创新和工具创新进行了归纳;其次是关于放松管制背景下的冷静思考,从学理和实践角度对于放松监管背景下监管的执法和司法解决前松后紧的转变展开了讨论;随后,刘燕教授回顾了本次研讨会关于具体风险管控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监管规制的展望,并结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西刚总经理的观点,点明创新和风险管控是金融业永恒的话题。最后,刘燕教授指出,本次研讨会中多位专家学者所提出的观点开拓了金融法研究体系的视角和思路,呼吁广大学者从金融服务法的理论和理念问题入手,对金融法体系的重构展开思考,并对组委会的工作给予衷心感谢,最后祝贺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成功举办。至此,放松管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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