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评审】第3号公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定评结果公布公示
发布日期:2013-12-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 央 综 治 办

共 青 团 中 央

中 国 法 学 会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审

3号公告


定评结果公布公示

根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审办法》,组委会于1210日举行制度创新事例定评会,由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中央部门以及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12人组成定评委员会,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了拟获奖最佳事例25件、优秀事例50件、创新事例45件。现将定评会专家名单和拟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公示:

一、定评会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

胡云腾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教授

李仕春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副总编辑,教授

林 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教授

刘 飞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教授

刘桂明

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

刘 涛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路 琦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

秦 剑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

史卫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滕 炜

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

田大忠

中央综治办综治一室巡视员

王敏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

二、拟获奖名单

1. 拟获最佳事例名单(附后)

2. 拟获优秀事例名单(点击进入)

3. 拟获创新事例名单(点击进入)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为20131225-201411日,欢迎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

联 系 人:付茂鲁

联系电话:0106612222118610838796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组委会

20131225

附件:拟获最佳事例名单

拟获最佳事例名单(共25件,排名不分先后)

地区

事例名称

事例单位

报送单位

北京

开创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长亲职教育工作制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社会调查员出庭制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

实现由“进”到“驻”普法理念的转变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司法所

自行申报

上海

开创并持续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

设立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自行申报

“五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关工委

江苏省法学会

安徽

“平安校园”服务平台

安徽省池州市公安局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福建

协同创设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基地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一台四服务”个案帮扶制度

福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

福建省福州市综治办

山东

依托检察室打造未检工作一体化新机制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自行申报

河南

全省中小学实行“一校一法官”制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失管未成年人“蓓蕾580”救助机制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郑州市综治办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四位一体”机制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监察支队

湖北省人社厅

广东

地方立法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法学会

协同开展少年司法应用研究新机制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全程参与利益相关立法

中山大学法学院

广东省法学会

广西

设立未成年人“双轨制”保护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综治办

自行申报

重庆

创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干预工作机制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三大基地建设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广元市政法委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1685”工作模型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救助管理站

四川省眉山市民政局

贵州

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

贵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

自行申报

陕西

建立“青春驿站”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站

陕西省共青团宝鸡市委

共青团陕西省委

中央单位

推动关注女童安全“四个保护”

全国妇联权益部

全国妇联

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协作制度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全国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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