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破产法论坛2013年专题研讨会在京举办
发布日期:2013-12-06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1月30日,中国破产法论坛2013年专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主题为“中国破产法的困境与出路——破产案件数量下降的成因及应对”,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华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等单位共同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的法官,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实务人士,共计80余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中国破产法论坛2013年专题研讨会在京举办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法官先后在研讨会伊始发表了简短的致辞。

  王欣新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在此背景下研究企业破产法的问题,探究中国破产法的困境与出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破产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破产法论坛以往连续五年的大规模论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也迫切需要对破产法的具体问题进行有深度的专题研讨。为此,本次采取专题研讨的模式,自由发言,不安排主题发言,希望大家能够畅所欲言,为破产法立法完善和司法进步贡献力量。

  付金联庭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破产法论坛创办至今已是第六年,研究破产的法官、学者、律师界的朋友这么多年都在很执著的把破产法作为我们工作研究重点来研究,取得了很丰硕的成绩。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支持中国破产法论坛的活动。付庭长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在今年的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就管理人的指定问题发表了很多意见,我们应该根据破产案件的难度、管理人的从业经验、资格来考虑指定管理人,从而使破产案件在处理上效果更加。付庭长最后祝贺研讨会顺利召开。

  在第一单元的研讨中,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钱晓晨法官担任主持人,研讨话题为“完善企业破产立法,协调与民事执行、税收等部门法律的关系”。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蒋太仁副庭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愿庭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慈云西副庭长、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叶炳坤庭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章恒筑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张美欣局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庭长刘兰芳法官、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胜锋律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副教授等嘉宾先后进行了发言,介绍了近年来各地破产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探讨了破产案件受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如何有效衔接、破产申请受理后原有保全措施如何解除、破产程序中税法与破产法的冲突如何协调等问题成为了与会嘉宾关注的重点。在讨论过程中,钱晓晨庭长、王欣新教授、李永军教授对与会嘉宾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应。

  在第二单元的研讨中,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担任主持人,研讨话题为“地方法院不愿受理破产案件的原因及应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张玉根庭长、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周家开法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屹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陈海鸥庭长、容红法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任有会副院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章恒筑庭长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邓中华会计师、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荣进律师、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曹爱武先生等嘉宾先后发言,全面、深入地探究了地方法院不愿受理破产案件的原因,包括法官队伍缺乏保障、法官考核机制不合理、无产可破案件缺乏专项基金、职工安置存在困难、破产法与刑法等相关法律不衔接等各方面的原因。

中国破产法论坛2013年专题研讨会在京举办

  在第三单元的研讨中,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兰芳担任主持人,研讨话题为“从债务人、债权人、从业者等不同视角探讨破产案件数量”。北京市国资委尹义省副主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周荆庭长、北京清算事务所韩长胜先生、中国政法大学胡利玲教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尹正友律师、青岛大学法学院丁燕讲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池伟宏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欣新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等嘉宾先后发言,探讨了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动因不够、债权人欠缺积极性、从业者不愿意申请破产等深层次问题,强调破产现象应当通过破产程序来解决,隐性和显性的破产法规范应当有效衔接。

  在第四单元的研讨中,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刘敏法官担任主持人,研讨话题为“破产程序反复、社会成本高、操作周期长等问题的解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蒋太仁庭长、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郭志文庭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章恒筑庭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慈云西庭长、炜衡律师事务所尹正友律师等嘉宾先后发言,既谈到了地方尝试解决程序繁复、破产成本高、操作周期长的创新做法,也提出了需要立法和司法解释来解决的问题。在研讨过程中,刘敏审判长对嘉宾提出的破产文化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王欣新教授就司法解释如何在这方面有所作为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建议。

中国破产法论坛2013年专题研讨会在京举办

  在闭幕式环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刘敏担任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做了总结发言。王欣新教授指出,与会嘉宾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一整天的研讨,全面归纳出了破产案件受理数量下降的原因,同时也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应对之策,研讨会取得了预期的成果,感谢与会嘉宾的大力支持,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和支持中国破产法论坛活动。

  据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秘书处介绍,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华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等单位创办的中国破产法论坛,自2008年至今共举办了五次大规模的论坛,得到了全国破产法学者、从事破产法审判的法官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实务人士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已经成为我国在破产法领域交流学术思想和司法实务经验的稳定而权威的平台,对破产法知识的宣传和破产法司法解释的制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让破产法的研讨能够取得更丰硕的成果,中国破产法论坛今后将采取每两年召开一次大规模论坛、中间举行小规模专题研讨会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本次研讨会即是第一次小规模的专题研讨会。

  本次专题研讨会的讨论成果将整理成会议综述,将在重要的期刊杂志和报纸媒体上发布,会议论文将结集出版。与此同时,论坛主办方还将将根据具体议题对研讨成果进行归类,形成若干份要报,分别报送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为破产法立法和司法进步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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