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与浙江工商大学合作共建“法治浙江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4-03-25 来源:浙江工商大学  作者:佚名

  3月18日,“法治浙江研究院”签约仪式在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朱贤良,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及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省社科联主席蒋承勇,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张仁寿、副书记李金昌、副校长陈寿灿出席签约仪式。全校师生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仪式。签约仪式由陈寿灿副校长主持。

  仪式上,朱贤良书记与蒋承勇书记共同为“法治浙江研究院”揭牌,陆剑锋副会长与李金昌副书记签署合作共建“法治浙江研究院”协议书。这标志着“法治浙江研究院”在浙江工商大学正式成立。

  朱贤良代表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法学会对“法治浙江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朱贤良指出,“法治浙江”由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于2006年提出,八年来对浙江的法治建设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法治中国”的形成发挥了奠基性作用。“法治浙江研究院”的成立是法治浙江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法治浙江研究模式创新的产物,以推动法治浙江和法治中国理论创新为主线,整合浙江省法学会的实践统筹优势和浙江工商大学的智力资源优势,集中开展法治浙江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朱贤良对“法治浙江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坚定方向、服务大局;二是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三是立足实践、形成特色;四是加强合作、密切配合。他要求,“法治浙江研究院”要努力成为法治浙江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张仁寿校长代表学校对浙江省法学会将“法治浙江研究院”设在我校表示感谢,并就浙江工商大学以及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和取得的办学成绩作了介绍。张仁寿指出,法治浙江战略在“依法治国”升华为“法治中国”的过程中,贡献了非常重要的理论智慧,在大变革、大调整和大发展的时代,应当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张仁寿明确表态,浙江工商大学将积极支持“法治浙江研究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浙江研究院”的设立体现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共建思路,加强了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共享和双向交流,在全国法学院校中开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新模式。由此,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形成了“三院两地”的发展格局(即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治浙江研究院与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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