讣 告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著名政治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奠基人、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生导师许崇德教授,因病于2014年3月3日晚11时5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兹定于2014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梅厅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凡有关团体和个人致唁电、唁函,敬献花圈者,请与许崇德同志治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校内班车安排:中国人民大学西门电子显示牌3月7日上午7:40发车。
许崇德同志治丧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许崇德同志治丧委员会
主 任:靳 诺 陈雨露
副主任:张建明 王利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俊杰 龙翼飞 刘凤良 刘元春 刘向兵 纪红波 伊志宏 杨 东 杜 鹏 时延安 吴晓求 杜焕芳 杨慧林 林 嘉 洪大用 郑小敏 郑水泉 查显友 胡锦光 韩大元
治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韩大元 林 嘉
治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乔 鹏 010-82509220 010-62514365(传真)13811373057
李岸曰 010-82509207 010-62514365(传真)13911110063 电子邮箱:law6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