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Patrick Sannino主席率领的法国司法执达官协会代表团造访人大法学院,双方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了关于两国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圆桌研讨会。代表团代表一行六人、法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Christine Da Luz与法学院肖建国教授、石佳友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刘东、硕士研究生任惠国、王亚璐等参加了本次圆桌研讨会。
研讨会由石佳友老师主持。他在介绍参会人员后,对代表团和法律参赞的来访表示了欢迎;听闻肖建国教授新近荣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法国客人纷纷表示祝贺。石佳友老师随后介绍了我院与法国合作的概括;他特别强调:与法国的合作在我院的对外交流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今年我院将与法国部分伙伴一起举行数场高层次的学术活动纪念中法建交五十周年;Da Luz参赞高度评价了我院多年来所推动的中法法律交流。
随后,法国司法执达官协会副主席Patrick Safar就中国民事执行体系的现状、执行率较低的原因以及法国民事执行制度在中国能否适用等问题与肖建国教授进行探讨。肖建国教授认为,我国的执行体系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有助于缓解当下中国的执行难问题,但随着时代的推进,应当进行调整完善。当然,目前中国司法实践中执行率低仍是比较大的问题,这主要是被执行人财产的难以发现性和保全程序在司法程序中的适用比率低而造成的。尽管法国的民事执行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和长处,但基于中国国情,无法直接移植该制度。
肖建国教授也就法国现行的执行法典、执达官查明债务的方法以及公民财产是否有统一的电子平台等问题和法国司法执达官协会的代表们作了深入交流。执达官协会的代表们表示,法国于2010年颁布了执行法典,对之前的法律进行了修正,成为实践中的指导法典。执达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具有一定的公权力,同时受到严格的监管,在司法实践中执达官有权要求各单位和个人配合工作,若不配合则会面临赔偿等司法惩戒。目前在法国基本上实现了个人财产的网络平台化,但是没有统一,仍需单独查询。Da Luz参赞并与石佳友老师探讨了中国信访制度的问题及其改革。
最后,石佳友老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法国执达官协会代表团成员对人大法学院组织本次圆桌研讨会表示诚挚感谢,并热情邀请法学院师生到法国就民事执行制度进行交流参访。双方均同意在未来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
背景资料:司法执达官在法国司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属于公务官员和司法辅助人员,是受到国家法律规范的自由职业者。其负责执行民事判决(包括保全裁决),签发有关的执行文件;同时还可以负责债权债务的和解、起草私署文书、提供法律咨询、管理不动产和从事司法拍卖等。法国国家司法执达官委员会创立于1942年,其成员均由司法部长任命。(文/王亚璐 图/王亚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