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明伦国际奖学金由清华大学明伦法学发展基金设立,明伦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和清华大学法学院负责管理。该奖学金主要用于支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开展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工作,同时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对外经贸大学五所学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开放。
明伦国际奖学金2014年度申请与评审工作即日启动,申请条件与程序如下:
【申请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对外经贸大学五所学校的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攻读境外一流大学法学院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已获得录取通知书者。
【评审程序】
1.申请时间及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4年4 月25日前向清华大学法学院外事办公室提交下述材料:
A.《明伦国际奖学金申请表》;
B. 个人陈述;
C. 成绩单;
D. 个人简历;
E. 申请攻读学位的,应提交学校录取通知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F. 费用所需材料证明(学费、旅费等证明)
申请材料请以主题:明伦奖学金申请+姓名+申请事由+在读学校发送,并且在邮件正文中标明拟申请奖学金总额(以人民币计价)。
2.评审时间
明伦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由5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面试,综合考查申请者的语言水平、研究计划与学术发展潜力等。面试后的评审意见报明伦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最终名单。申请结果将于2014年5月30日以前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62795531
电子邮箱:lawwb@mail.tsinghua.edu.cn
明伦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外事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附件:明伦国际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