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宪法》释义”学术研讨会议程
发布日期:2014-04-12 来源:浙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宪法文本与宪法规范,是宪法学安身立命的基础。认真对待现行宪法文本,对于转型中国的宪法实践与宪法学科,是一项兼具基础性和挑战性的工作。

为持续推动这项工作的展开乃至形成合力,发掘《宪法》的规范力,增强《宪法》的解释力与适应力,进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各类宪法决策储备解释方案,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计划在近年持续组织“《宪法》释义”系列学术研讨会。第一届会议已于2011326日举行,会议内容饱满、砥砺深入、反响良好。

2014年,1954年宪法走过一个甲子年,19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是它的延续和发展。六十年宪法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不仅沉淀在现行宪法中,而且需要通过宪法解释去持续凝结和发展。

解释,是对宪法最好的纪念,是对宪法最好的发展。

为此,第二届“《宪法》释义”学术研讨会,拟于2014413日,在1954年宪法的起草地——杭州再次举行。鉴于您在这一领域研究贡献,诚挚邀请您在春天的杭州共襄研讨。

会议相关信息如下:

一、会议主题:“《宪法》释义”[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PRC (1982) ]

综合交叉运用各类方法凝练宪法条文、宪法概念的解释方案;融合制定者原意、中国行宪经验与政改空间、立宪主义原理,构建我国宪法规范的意义脉络。

二、会议形式:以文汇友。

从中选取四篇左右文章,作为一天会议四个主题的讨论核心,相关主题论文作者以与谈人形式加入各个单元讨论。

文章主题:通过抽象解释、在个案中解释、在比较法视野中解释等方式,对现行宪法条文或概念进行释义,也欢迎对这种条文释义进路反思的文章。

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四、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五、会议时间:2014413日(周日)9:00-18:00

六、会议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之江路51号)图书馆会议室(五号楼二楼)。

七、会议议程:

时间
内 容
9:00
9:20
开幕式
主持人: 余 军(浙江大学教授、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
致辞人: 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
罗卫东(浙江大学教授、副校长、光华法学院院长)
9:20 9:30
合影
(地点:主楼前;分发:照片将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9:30
11:00
第一单元:基本制度篇
主持人: 李树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主题发言:
任喜荣(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宪法基本文化政策条款的规范分”
李忠夏(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国家所有’的宪法规范分析”
(每位15分钟)
与谈发言:
郑 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石东坡(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叶海波(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涂四益(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汪江连(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每位5-8分钟)
自由发言:
(每次不超过2分钟)
11:00 11:10
茶休
11:10
12:30
第二单元:国家机构篇
主持人: 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
林 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立法体制的宪法构建”
(每位15分钟)
与谈发言:
章剑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陈海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陈道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郑 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陈 鹏(厦门大学助理教授)
(每位5-10分钟)
自由发言:
(每次不超过2分钟)
12:30 14:00
会场午餐、之江校园散步
14:00
15:30
第三单元:基本权利范畴
主持人: 林来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
汪庆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保留原则、公民权利保障与八二宪法秩序”
谢立斌(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副教授)
“宪法财产权的保护范围
(每位15分钟)
与谈发言:
刘志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
余 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翟国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陈 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姜 峰(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冯建鹏(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每位5-10分钟)
自由发言:
(每次不超过2分钟)
15:30 15:45
茶 休
15:45
17:15
第四专题:解释理论篇
主持人: 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
张 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宪法教义学初阶”
黄 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合宪性解释及其理论检讨”
(15分钟)
与谈发言:
徐继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姚国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国(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练军(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黄明涛(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每位5-10分钟)
自由发言:
(每次不超过2分钟)
17:15
17:40
闭幕式
主持人: 郑 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总结人:
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林来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每位10分钟)
18:30 20:30
晚 宴
(地点:钱江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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