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4-04-09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2008年,湘潭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科结构、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2014年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力度,2014年拟引进教学教研岗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教授。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年龄不限,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业务素质好,科研能力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招聘计划

学科与专业

学历

备注

教学科研岗位

2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1

法学理论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1

刑法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1

民商法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1

经济法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3

诉讼法学

博士

民事诉讼1人(调解专业)、刑事诉讼2

教学科研岗位

1

国际法学(非洲法方向)

博士

教学科研岗位

2

法律史

博士

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制史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415日到2014630
  2、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选择应聘职位类别填报相关内容,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

(三)考试方法
  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应聘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试讲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
  1、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2、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调入的博士,学校根据本人的教学科研情况确定相应待遇。

六、通信地址: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黄彬老师

电话:0731-58292179 邮编:411105 邮箱:46675037@qq.com

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樊老师 肖老师
 
电话0731-58292074
 邮编:411105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4年4月8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