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和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决定在2014年继续组织“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
依据民政部和中国法学会等有关规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章程》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章程》第7条等规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和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现决定评选2014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以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申请者须为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居住海外的具有中国国籍者(即不超过40周岁)。申请者须在民法学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公开出版或发表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民法学学术作品(不含翻译作品、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学位论文、内部建议等,且该作品未获得过省部级奖励)。参评学术作品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4年7月1日。
参评者需提交按照学术作品六份,申请评审表六份,邮寄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并将相关文件的word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参评第七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作者姓名。提交参评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日。
邮寄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1002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卢淑贞转孟强收)。电话:13621067383,邮编:100872。
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fxhmsc@163.com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