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上午,清华大学隆重举行“清华大学胡宝星法律图书馆”命名仪式。香港知名资深律师胡宝星先生与夫人胡韵琴女士、清华大学副校长姜胜耀教授、清华大学图书馆邓景康馆长、蒋耘中书记、来自香港的胡宝星先生的亲朋好友出席了命名仪式,法学院教授黎宏、申卫星、李兆杰、陈新宇、耿林、程啸、陈卫佐、刘晗、徐炳等老师和学生代表40余人共同见证了胡宝星法律图书馆命名的美好时刻。
命名仪式在法学院明理楼法律图书馆门前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主持了仪式。他首先代表法学院向胡宝星先生及其家人对清华法学院及法律图书馆建设的支持表示诚挚感谢。王院长回顾了法学院及法律图书馆的建设历程,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帮助下,法律图书馆已形成了在普通法、欧陆法及中国古代法律文献别具特色的馆藏资源,在专业资源建设和服务方面已走在国内同行的前列。2011年11月,胡宝星爵士与其子胡家骠先生,联合著名企业家李兆基先生捐助巨款,支持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建设。为表彰胡宝星先生父子对清华大学法学教育的大力支持和捐资助学的善举,清华大学决定将法律图书馆命名为“清华大学胡宝星法律图书馆”。新法律图书馆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为清华大学法学学术资源中心与法学信息服务中心,也将成为中国面积最大、设施最先进的法律专业图书馆。
邓景康馆长代表清华大学图书馆致辞。他说,清华大学图书馆在大学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图书馆的发展离不开学校的关怀与支持,离不开数代图书馆人的辛勤耕耘与付出,清华大学图书馆的发展也凝聚了广大读者的深情厚爱,更是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相助。今天,在国家努力推动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中,香港知名资深律师胡宝星爵士热忱关注清华大学的建设,慷慨捐资兴建法律图书馆。新的法律图书馆不仅为我校法律学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清华大学图书馆综合体系的建设,而且对于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来说,其意义亦是不言而喻的。邓馆长代表清华大学图书馆和清华园里的广大读者,再次感谢胡宝星先生为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建设提供的无私捐助。
姜胜耀副校长代表清华大学致辞。他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法律图书馆以胡宝星先生命名,是图书馆的幸事。这不仅记载了胡先生对法学教育的贡献,也激励广大学子现在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最后,胡宝星爵士发表讲话。他说,今天的命名具有特殊的意义,60年前他赴英国读法律,度过了难忘的法律学习岁月。他殷切勉励同学们充分利用图书馆,利用优越的学习条件,为国家法治建设发挥自己的作用。
胡宝星先生与姜胜耀副校长、邓景康馆长和王振民院长一起为“清华大学胡宝星法律图书馆”揭牌,见证中国第一个以知名社会贤达命名的专业图书馆的诞生。胡宝星法律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必将有力促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的提升和发展,为建设中国顶尖、世界一流法学院,为国家法治建设做贡献。
图为与会合影
清华大学法学院今年将开工兴建第二栋大楼,预期在2016年秋季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新大楼落成后,清华大学胡宝星法律图书馆将全部迁入新楼,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藏书量将达到100万册。
随着新法学大楼的落成和新法律图书馆的投入使用,清华大学胡宝星法律图书馆将建设成为一个学术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现代化专业图书馆,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法律文献信息中心。图书馆不仅收集国内法律信息资料,而且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介收集国外法律文献信息,并与国内外主要的法律图书馆和法律中心合作,使之逐步成为中国最先进的法律文献信息中心。法律图书馆不仅供本校师生使用,也向国内立法、司法、行政等各部门以及律师界开放,为各行业人士提供全面、有效的专业服务。与此同时,胡宝星法律图书馆还将对国际用户开放,为世界走向中国提供法律信息服务。
图为与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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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宝星爵士(Sir Po-Shing Woo),早年获得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学学位,并取得律师资格。他长期在香港执业,1962年创办了胡关李罗律师行,是香港老一代律师的杰出代表。他于1999年获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颁授爵士勋衔,在香港享有盛誉。胡宝星爵士也是香港恒基兆业及公司集团的董事,是知名慈善家和教育家。
胡家骠先生,胡宝星爵士之子,系亚司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英国萨里吉尔福德法学院和牛津大学,获得本科和硕士学位,拥有澳洲、香港执业律师资格,是英格兰及威尔士最高法院律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他于2008年获世界华人协会颁授世界杰出华人奖及由美国西亚拉巴马州立政府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2012年获聘为清华大学名誉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