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专任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4-05-12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为了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诚邀杰出人才加盟西南政法大学。

  一、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开阔的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发展态势;

  2.具有一定的号召力,能吸引、凝聚一批优秀人才,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3.应获得国内外本学科排名前十位的大学或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具有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1)优先安排研究用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30万元、安家费20~30万元,根据应聘者科研能力的不同予以确定;

  (3)提供租房补贴15万元,分5年支付;

  (4)在学校有房源时提供一套学校教师住宅小区商品房购买权;

  (5)其配偶需要安置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安置;

  (6)到校后岗位根据需要安排,薪酬待遇、工作任务按合同或学校岗位聘任办法确定。

  已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到校后按程序认定其资格;未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如所调入学科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任职条件者,可由学校按照一定程序予以确认。

  2.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职称的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安家费10~15万元,根据应聘者科研能力的不同予以确定;

  (2)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业绩,聘任相应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相应标准执行;

  (3)提供房租费5万元,分五年支取。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并同时引进的,待遇可适当提高,具体待遇通过合同予以约定。

  二、海外博士

  (一)招聘条件

  学校面向海内外招聘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的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数量不限。

  (二)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安家费10~15万元,根据应聘者科研能力的不同予以确定;

  2.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业绩,聘任相应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相应标准执行;

  3.供房租费5万元,分五年支取;

  4.在学校有房源时提供一套学校教师住宅小区商品房购买权。

  三、国内著名高校博士后或博士

  (一)招聘条件

  国内著名高校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原则上近3年发表的论文被CSSCI/ SSCI/SCI/E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不少于3篇。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待遇

  1.一次性安家费:博士后出站人员7万元,博士学位获得者 5万元;

  2.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业绩,聘任相应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相应标准执行;

  3.提供过渡房1间,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收取;或自行寻找房源,由学校提供房租费1.5万元,分三年支付。

  (三)用人方式

  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1年,期限届满考核合格后进编。

  四、优秀硕士(仅限于审计学、广播电视技术、新闻摄影、外语及国际法专业)

  (一)招聘条件

  1.获得国内“985”、“211”或本学科排名全国前十位大学硕士学历学位;或获得国外著名高校的硕士学历学位(两年以上学制),并经教育部的认证;

  2.本科阶段就读于全日制重点大学;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国际法专业的硕士须熟练掌握1门东盟语言。

  (二)用人方式

  优秀硕士实行人事代理方式。

  五、招聘需求及联系方式

  招聘需求以及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人才招聘信息》(附后)。有意者请填写相应的应聘申请表(附后)并直接联系相关学院或人事处。

  六、本招聘启事由西南政法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人才招聘信息

  2.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高级职称人才应聘申请表

  3.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海外博士应聘申请表

  4.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国内博士后、博士及优秀硕士应聘申请表

西南政法大学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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