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法政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
发布日期:2014-05-07 来源: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作者:佚名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秉承“凝心聚力、互哺共生、团队协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在国内影响力逐年提升。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显然,辐射浙南闽北,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学院。根据武书连高校排行榜,温大法学在全国法学院校中排名第68位。学院师资精干,教授在专任教师中超过50%,居学校前茅。而且学院90%以上为70后教师,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6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已基本形成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曾获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多位教师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和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近年来学院教师学术科研成绩斐然,承担了48项国家级、省部级级科研项目,获得了31项省部级、地厅级科研成果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20余部,科研成果多次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司法部全国法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等。

  学院建有区域发展与环境法治研究所、社会法学研究所、民商经济法研究所、公共政策与地方治理研究所、温州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其中区域可持续发展法治研究中心为温州市重点研究基地,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中国分院。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硕士点,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三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为校重中之重重点建设学科,环境法为市重点学科,法学专业为温州市重点专业、校重点扶植专业、浙江省特色推荐专业,建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社会工作实验室、行政管理实验室以及二十多个专业实习基地。

  学院学风鼎盛,人才培养质量高。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毕业论文全省检查,分列2007年第一名和2008年第2名;多年来,法学专业在校生司法考试通过率稳居全国法学院校前列,2013年在校本科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高达到67%;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多次获得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能一、二等奖;“七彩虹”创业团队荣获全国首届大学生慈善创业项目方案设计大赛二等奖;学生还荣获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双十佳职业生涯规划之星”等荣誉称号。

  一、人才引进计划

  1、学院主管学科建设的副院长1名,工作、生活待遇根据本人需求和工作需要面议。

  2、法学专业(环境法、经济法、民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诉讼法等),学科带头人2人,学术带头人2人,博士5人;

  3、行政管理,学科带头人1人,博士2人;

  4、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带头人1人,博士2人。

  二、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物

  长江学者、及相当等级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待遇根据本人需求和工作需要再行协商。

  (二)学科带头人

  1、基本条件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的学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本专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主持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2、待遇

  温州大学特聘教授待遇,年薪30-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学科建设经费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提供安家费10万元;分配120㎡住房;服务期满10年;安排配偶工作。

  (三)学术带头人

  1、基本条件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近年来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具备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待遇

  根据业绩聘任校内一至四级岗位(教授待遇);购房补贴70-90万;科研启动费15-30万元;安家费8万元;服务期满10年。

  (四)学术骨干

  1、基本条件

  优秀海内外博士,特殊专业以及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0周岁以下,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

  2、待遇

  (1)根据业绩聘任校内五至七级岗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10万元,安家费5万元。

  (2)学校对国内引进的优秀博士提供40-60万购房补贴,对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引进的优秀博士提供50-70万购房补贴。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①在3年首次签订聘任期内,每年支付6万元;

  ②若在首次签订聘任期内提前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学校即与其续签协议,并继续支付剩余购房补贴;

  ③若在首次签订聘任期内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学校可再续聘,但不再支付剩余购房补贴。

  前来我应聘的优秀海内外人才如有其它要求,可具体再行协商。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投送简历(邮件和简历名称为“张某某博士应聘某某岗位”)到温州大学校招聘电子邮箱或温州大学法政学院联系人邮箱,在简历初审后,我校会通知符合引进要求的人才进行面试洽谈。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洽谈后,需要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到温州大学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师资工作栏目下载),然后发电子文档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五年取得的奖项、成果、项目佐证材料。

  (三)通过相关学科初审、面试和相关业务考核后,经校人才引进审核小组审核,报请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提交温州市人事局核准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或调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办公室(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680905;传真:0577-86680955 刘小芬老师

  电子信箱:fzxy@wzu.edu.cn

  温州大学网站:www.wzu.edu.cn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网站: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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