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6日、27日,第二届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民法学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上海市法学会《东方法学》编辑部、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大学、台北大学(排名不分先后)等各知名高校学者、研究人员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近一百四十余人济济一堂,对会议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经过近两天的研讨,会议取得丰硕的成果,顺利闭幕。
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峰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教授致欢迎辞,马洪教授代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对与会嘉宾致以热忱的欢迎和问候。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詹森林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上海市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李秀清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朱晓喆教授分别致辞。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詹森林作基调演讲:《判例与比较法——外国法对本国判例的影响》
大会共分六个主题研讨:
研讨会主题报告之一:“比较民商法与本土问题意识”。本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渠涛研究员主持。在此研讨版块中,先后由北京大学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作《比较民商法研究与我国民商法发展》报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财产法研究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作《我国不动产物权判定的规则》报告,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实证研究资料中心副执行长、法律所张永健副研究员作《违章建筑事实上处分权之理论建构》报告,台湾政治大学许政贤副教授作《台湾最高法院法官造法案例之浅析——以违章建筑事实上处分权为例》报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台北大学陈荣传荣誉特聘教授分别作精彩点评
主题案例研讨之一:“见义勇为的民法问题”。本主题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涤宇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金可可教授主持。在此研讨版块中,来自台湾大学法学院吴从周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叶名怡副教授、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讲师肖俊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昊副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章程博士研究生、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李中原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王雷博士分别从德国法、法国法、意大利法、英美法及、日本法及台湾法上对见义勇为及私人救助制度进行了比较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朱庆育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杨代雄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家安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孟强副教授等分别作出精彩点评。
主题案例研讨之二:“提单与货物运输合同问题”。本版块主持人为《东方法学》主编、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傅鼎生与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杜爱武律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庄加园作《提单上的请求权移转与货物物权变动》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周江洪作《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简评》报告;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叶启洲作《载货证券之效力及其与运送契约之关系》报告;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羽中律师作《实际承运人识别案例研究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家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副教授作精彩点评。
主题报告之二:“侵权责任的比较法透视”。本主题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田士永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冉昊研究员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欧洲法与罗马法研究所所长张礼洪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白江副教授、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王怡苹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周友军副教授分别探讨了“被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之影响”“意大利法中非财产性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论我国侵权法应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论人格权之经济利益与损害认定”“论侵权法上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耿卓副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申海恩副教授作精彩点评。
主题报告之三 :“合同法总论”。本主题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黄卉副教授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教授作《合同解释理论的一元模式》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作《违约金酌减规则论》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作《“内容控制“与“行使控制”: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区分》报告。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法律学院韩强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博士后作精彩点评。
主题报告之四:“台湾民商法的前沿问题”。本主题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方新军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董学立教授主持。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游进发副教授、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学系主任曾品杰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民事法学中心主任吴瑾瑜副教授、向明恩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分别作《占有连锁的存在与本质——任意规定与当事人意思》、《论台湾法上的保证——以最高法院相关判决为中心》、《由保证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看保证人继承人是否为保证人之问题——台湾最高法院的观点》、《加盟契约在台湾司法判决带来之民事争议——从加盟契约之目的出发》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戴孟勇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傅广宇副教授作精彩点评。
闭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院法学院周杰普党总支书记主持,大会顺利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