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定于2014年11月1—2日(一天半)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
本届论坛将主要围绕“法院依职权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问题研究”、“破产程序的简易化与审判效率的提高”、“企业挽救程序的适用与完善”、“企业破产中的股东等个人责任及个人破产立法问题”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藉此为企业破产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制定、破产案件的审判以及市场退出机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届论坛面向学术界、法院系统、律师等中介机构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会议论文,截稿日期为
本届论坛对参会代表按600元/人的标准收取会务费,往返交通费和会议期间的住宿费用由参会嘉宾所在单位负责。会议期间的会场膳食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承担。
联系人:徐阳光(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联系电话:010-82500348,13911309302